鉴于疫情期间,海外华人在处理国内公证事项时面临诸多不便,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加拿大大使馆发布了有关“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办证”的重要通知。“远程视频公证试点工作”将于2022年5月5日正式启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在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有力有序推动复工复产,推进海外中国公民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中国驻加拿大使馆(下称“使馆”)及渥太华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下称“签证中心”)与国内部分公证机构(下称“公证机构”,附件一)合作,推出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办证,用信息化手段便利海外中国公民办理公证事务。我们将尽力做到让您“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为您提供高效便捷、普惠均等的公证服务。在您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前,请认真阅读本须知全部内容:(二)在加拿大长期居住(学签、工签或永久居民卡);(三)公证书须在国内使用,公证事项确系我馆无法办理(如涉及产权转让、股权、继承等重大财产类事务声明、委托等),且自愿选择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四)遵守我馆防疫要求(结合加拿大疫情形势动态调整,具体要求将通过邮件告知)。(一)当事人自行联系相关国内公证机构,按照公证机构的要求准备并上传有关材料,预约申请,并保持手机畅通。(二)如公证机构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将结合当事人实际情况,与使馆商定办理时间,并及时通知当事人到使馆或签证中心办理有关公证。(三)当事人在约定的时间带齐材料亲自来使馆或签证中心,到达后请遵守相关规定及防疫要求,听从工作人员引导,签署《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权责告知书》(附件二)等。按要求与公证机构办理远程视频公证。(四)当事人按照公证收费标准的规定向国内公证机构交纳公证费及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使馆不就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收取任何费用。在签证中心办理的,需向签证中心支付服务费(该服务费不在公证收费标准范围)。(五)办理完成后,如公证机构需要申请人提交办理公证书面材料等,我馆或签证中心将协助以申请人名义代为向国内邮寄。申请人须签署《邮寄承诺书》(附件三),提供已付邮资的国际特快专递信封,并承担签证中心邮寄服务费。(六)公证机构收到邮寄材料审核无误后,按照有关程序出具公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的;(三)当事人之间对申请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四)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五)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又无法补充,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六)申请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一)您向公证机构申办公证,应如实告知、填写所申办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所上传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充分。(二)对您所填写的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信息,以及所上传的证明材料,公证机构将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形式依法进行核实。如果因您不如实填写申请公证事项的信息、上传的证明材料不真实、不合法,或因条件所限无法核实到有关信息的,公证机构将不予办理。(三)在您操作完成申请流程后,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我们能及时与您取得联系。如果您选择采用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方式申办公证,即视为您自愿申办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已阅读、理解、知晓、认可本须知中每一项内容,并愿意接受相应规则的约束,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免除使馆或签证中心的一切责任。
附件一: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的公证机构名单.dochttp://ca.china-embassy.gov.cn/chn/lsyw/hzqz/bzxz/202204/P020220429183123563558.dochttp://ca.china-embassy.gov.cn/chn/lsyw/hzqz/bzxz/202204/P020220429183123677635.docxhttp://ca.china-embassy.gov.cn/chn/lsyw/hzqz/bzxz/202204/P020220429183123767022.docx
【提示】如无法在本帖内下载上述附件,可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加拿大大使馆网站查看原文或点击以下链接:
http://ca.china-embassy.gov.cn/chn/lsyw/hzqz/bzxz/202204/t20220429_10675344.htm
同时,大使馆在另一份通知中提到,“由于这项领事便民服务尚在试点阶段,如国内有关公证机构无法办理您的公证事项或有其他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不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