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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年老规矩被华人打破”:蒙特利尔华人状告华人邻居拒付铲雪费,法院判赔$700+

按:一位家住蒙特利尔的华人向我们投稿,讲述他与一位华人邻居因“扫雪费用分摊”而产生矛盾、不得不对簿公堂的亲身经历。他希望公布此事,给有类似困扰的朋友一点参考。

文| Richard

最近,我收到了魁北克法院小额法庭的一份判决书。法官判令我的一位邻居向我支付她多年来拒绝支付的的铲雪分摊费用,共计719.9,外加利息和诉讼费。

据我所知,在华人群里,类似的故事不止一起。

我的家是蒙特利尔W区一排五户联排别墅中的其中一户。

这五户共用两条私家道路:一条是南边的车道,通向各自的车库;一条是北边的人行道,通向各家的正门。

五户一直按照每家20%的比例平摊铲雪费用——从1966年房子建好时算起,这个规矩延续了54年……直到2020年,其中一户华人邻居开始闹妖。

2017年,因嫌原来的铲雪公司贵,其中一户邻居在朋友的帮助下找到了一家新的铲雪公司。由于报价确实便宜,五户达成一致意见并更换了铲雪公司。

2020年秋天,邻居K突然宣布,从今年冬天开始,她不再支付铲雪费,说要自己铲。注:邻居K是靠近车道口的第一家,我家是第二家。

她给出的理由是:

· 第一,她怀疑我和另一位邻居S从新合同中拿了铲雪公司的回扣。

· 第二,她不允许我们在任何合同和文件里使用“#7”这个地址,说这是她家的门牌号,谁用她就告谁。

事实上,“#7”是我们五家共用车道在谷歌地图上的标注,使用它是为了让铲雪公司易于辨认“服务地址”。在邻居K发出威胁后,我们只好把合同的服务地址改成“#9A-D”。

改地址是小事,铲雪公司仍然在做同样的事,他们仍然服务于我们五家的车道和人行道——每次作业时,铲雪公司都会把积雪从里面推到大街上……而在这个过程中,铲车必然会经过位于出入口处的邻居K的家。

这也就是说,邻居K一直在享受由我们四家付钱(每家承担25%)的“免费”铲雪服务。

邻居K说她会自己铲雪,但多年来据我们亲眼所见:无论是她家北侧的人行道还是南侧的车道,她只粗粗铲过一次……

她这唯一一次“铲雪”,竟也只是用吹雪机把她家的雪全部吹到了我家地面。

我当时就发送邮件提出抗议,并将邮件抄送给其他三位邻居。

我们四户邻居向当地市政府投诉此事。市政府为此专门开会讨论,然后答复我们说“市政条例中并没有‘必须分摊铲雪费’这种规定”,建议我们去魁北克法院起诉这位邻居。

市政府官员同时告诉我们:“该市成立一百多年来,‘拒付共用道路铲雪费、让邻居替自己买单’的事情,这还是头一桩……”

这位官员甚至半开玩笑地问我:“是不是中国人都这么自私,这么难搞?”

我无言以对。

我下定决心,一定要用法庭结果来回答这位官员:不是中国人难搞,任何人,任何不守规矩的人,一定会承担后果。法律自有公断。

2024年11月,我向魁北克法院小额法庭提起诉讼,要求邻居K赔偿我多年来替她支付的铲雪费用。

今年5月20日,法官裁决:邻居K必须向我支付 $719.90,外加从2024年11月起算的法定利息,以及诉讼费用$115。

判决书明确指出:

· 作为曾经的铲雪协议参与方,邻居K单方面毁约给其他业主造成了额外负担;

· 邻居K自称自己铲雪,但证据显示她的铲雪行动“限于局部且并不完全”;

· 因为她家紧邻街道,此处的雪必须被铲掉才能让她自己以及里面的四位邻居顺利进出,此事明显关乎她自己的利益,而她拒绝付款的行为也因此构成“不当得利”。

官司赢了,钱虽不多,但我想让贪小者知道:你可以自私,但你不能让别人替你的自私买单。

我也想让读到这篇文章的朋友知道:如果你遇到类似的事,不要轻易说“算了”……而要勇敢站出来,摆事实讲道理,法院一定会给你一个公道。

1.魁省的法律很清晰:共用道路、共有财产、地役权……相关的责任义务不是谁想退出就能退出的。

2.小额法庭很好用:不需要律师,可以自己准备证据,允许邻居出庭作证,法官公正,审理过程比想象中简单得多。

3.法律是底线:该取证取证,该沟通沟通,该起诉起诉:不要怕麻烦,不要因为对方是同胞就选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法律问题容不得半点含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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