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Claremont大道的陈先生,被一棵树折磨得心力交瘁。
先是树根顶破污水管,修复花了1万4。然后是树枝断裂、悬空摇晃,随时可能砸人。他致信Westmount市政府(下文简称“City”),问这树该由谁负责?
City先后给出三种不同说法,每次都说得理直气壮。

第一种说法:树是市政府的
第一次写信,是在陈先生修完污水管后,City回复得斩钉截铁——树是他们的的,编号3718,但他们不会赔付陈先生任何损失。
凭什么不赔。陈先生将City告上魁北克小额法庭。
第二种说法:树是陈先生的
调解阶段,City的代表多次承认“树是他们的”。可到了正式庭审那天,剧情突然反转。City掏出一份由市政工程师出具的“书面证明”,说“树是陈先生的”……
陈先生懵了,“这棵树离我家地界5米开外,那里已是邻居家……”但陈先生很快镇定下来,“法官不聋也不傻,他能罔顾事实、推翻调解阶段所有证据、偏信City临场变卦?”
他能。
法官判决:“树是陈先生的”。
第三种说法:树是邻居的
官司输了就算了……可没过多久,这棵树的一根大树杈折了,悬在空中摇摇欲坠。
陈先生担心砸到人,再次致信City,要求其根据“树木维护计划”将树砍掉。在陈先生看来,“3718”这个数字应该就是City为了养护树木需要而作的标记。City二话不说……搬出判决书:“树是你的,要砍得你花钱。”

“我家污水管修复没赔就算了,这种为保护公共行人道而抢险救灾的事情你们也要一推六二五吗?”陈先生不服,去找议员讨说法。
议员很负责,帮他去问City。而这一次,City的说法又变了。City告诉议员:“根据地籍图,这棵树在陈先生邻居的地块里。”City的歌词大意是,树是邻居的,砍不砍这事儿……陈先生根本问不着。
帽子戏法?
简单总结一下:City对陈先生说树是他们的、对小额法庭说树是陈先生的、对议员说树是陈先生邻居的……
陈先生苦笑道:“像不像马戏团小丑,三顶帽子来回倒腾,三个面具轮着戴?”
于是,陈先生去找当地媒体(Westmount Independent)诉苦……

面对媒体问询,City这样解释:
· 3718号树登记在私人土地上;
· 该树目前不构成立即危险(不需要砍);
· 树的“编号”只是为了“统计”树冠覆盖率,不代表City“拥有”或“负责维护”。City同时强调:由于陈先生不能证明该树属于City,法院已做出相关判决,City对该树不承担任何责任。
显而易见的是,在“树到底是谁的”这个问题上,City的回答依然模糊——其只明确“树在私人土地上”,但未明确“树在谁的私人土地上”。
此外,陈先生对该家媒体也颇有微词,“他们每年都会拿到City的赞助,因此才不会打破砂锅问(纹)到底……”
真正的危险
陈先生说:“我不是一定要City赔我修复污水管的钱,我只想知道,眼看树已被虫蛀中空,树枝断裂,这要是砸到行人——谁来负责?”
他向City提出四点要求:
· 立即设置围栏,避免行人被砸;
· 移除断枝,做进一步安全检查;
· 明确树的归属;
· 提供Claremont大道树木检查时间表。
实话实说,这些要求并不过分,纯粹发自于“最基本的公共安全意识”。
截至发稿,Westmount市未作任何回应。陈先生重申:“我就是想知道,这树到底是谁的?”
集思广益吧,谁有这方面的经验?请给陈先生支个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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