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狗得出去“,华人老板被判歧视,赔1万2!还不算完!
因拒绝向一名携带导盲犬进店的盲人顾客提供服务,一家咖啡馆的店主需要向其支付“歧视赔偿金”$1.2万加元。
BC省人权仲裁庭上周做出裁决,本周二,此判决被发布上网。
据悉,2019年9月,盲人女子Georgia Pike带着她的导盲犬Grainger进入Ooh La La Café咖啡馆,并准备点餐。
但店主Lu James Li(代称李先生)拒绝为其提供服务,并告诉Pike:"这里禁止带狗,让它到外面去。"
Pike向李先生解释说,“Grainger是一只导盲犬,在法律上,它被允许进入餐厅。”但李先生不听。
Pike表示,店主的行为是对残疾的歧视。李先生则辩称,他没有歧视,他是在遵守“禁止宠物进入餐厅”的规定,而且他说他有看到Pike的狗当时四处嗅探,舔食食物。
如何被仲裁为“歧视”
仲裁庭成员Sonya Pighin认为,Pike对事件的陈述要比李先生的更加可信,部分原因是,一段现场视频帮助仲裁人员证实了她的上述证词。
“在双方的整个互动过程中,李先生一直没有要求Pike证明Grainger是一只导盲犬,李先生似乎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去考虑Pike是一名盲人。”
在解释为什么说李先生对Pike的行为具有歧视性时,Pighin表示:“Pike女士是法律所定义的盲人,所以她在咖啡厅才会带着Grainger。李先生因此拒绝为她提供服务,导致她受到了不良影响。”
裁决书描述了该歧视行为给Pike造成的具体影响:在咖啡馆与李先生互动之后,Pike“泪流满面”,她感到“受辱、无助、渺小、不知所措"。仲裁庭还被告知,这种影响会持续较长时间。
裁决书写道,“Pike是在2015年的一次中风后双目失明的。在过去四年中,她一直在重新学习如何在没有视力的情况下独立生活,而Grainger的陪伴让她在公共场所中感到安全。”
“而李先生拒绝为Pike女士提供服务,这破坏了Pike女士辛苦获得的安全感,以及她使用导盲犬作为导航工具而获得的舒适感。”
Pike告诉仲裁庭,自咖啡馆事件发生以来,她便无法独自带着Grainger出门,她要避免进入那些可能会让她面临歧视的店铺商家。
裁决书还指出:“尽管有法律保护Pike女士免受歧视,但在咖啡馆那天,这些法律并没有出现……Pike女士有权被以尊重她的方式去对待她。”
另一场官司……
但须提及的是,这场歧视官司算是告一段落,但是,另一场歧视官司可能马上就要开打。
Pighin表示,李先生在听证会上发表的一些言论,可能会被Pike加以利用,以“李先生在诉讼过程中有不当言行”为由,要求李先生支付另一笔歧视赔偿。
本次裁决书中没有详细引用李的这些不当言论,只将其描述为"该言论不利于为Pike女士提供一个安全的空间"。
从咖啡厅里到仲裁庭上,明显可以看出,李先生“脾气火爆”……哎,这脾气你还开什么店呐,说好的和气生财呐?!这样下去,不得赔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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