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省地产服务规管部门日前宣布处罚一名华人房地产经纪,包括暂停其执照30天,罚款$5万加元……理由是“她违规为客户处理租赁协议”。
据CTV报道,BC省金融服务监管局上周发布裁定书透露,该名违规的房地产经纪是一位姓Pu的女子(下文简称“蒲女士”)。根据BC省地产服务法案,她于2016年10月登记成为“地产经纪交易服务代表”。裁定书显示,一位客户的太太找到蒲女士,希望她帮忙为一栋房子寻找新租客。该栋房子购于2015年8月,其买房服务正是由蒲女士提供。裁定书没有透露这位客户及其太太的身份以及这套房子的具体地址。· 蒲女士同意帮忙出租这套房子,但她并未向房主或其太太提供关于租赁管理服务的书面协议。事后调查得知,虽然蒲女士是地产经纪,但她当时并不持有“租房执照”。· 蒲女士在Craigslist上刊登招租广告并带人看房,最终以月租$2500元的价格与某租客签下了一年期的租房合同,时间从2016年11月1日开始。· 租房协议上,“房东”位置写的是“蒲女士”,而且,房东的“签名”也是“蒲女士签的房东的名字”。· 蒲女士自掏腰包,退给前租客保证金,给邮箱配备新钥匙,向温哥华市政府支付了2017年的物业税。 · 2016年10月到2017年12月,蒲女士一直都没向房东或其太太提供过“租房合约”,甚至“租客的联系方式”。· 蒲女士把新租客支付的保证金及月租统统存入了自己的私人银行账户。2016年11月至2017年2月期间,她没把收到的任何钱转交给房主或其太太。· 2017年3月至11月期间,房主多次向蒲女士询问“未收到的租金款”。2017年3月至9月,蒲女士总共向房主转交$12,500元(7个月的租金应该是$17,500)。忍无可忍……房主的太太于2017年12月向金融监管机构递交投诉,同时向蒲女士所属的经纪公司发起投诉。裁决书首先指出:在业主投诉前,对于蒲女士所进行的房屋租赁管理服务,该经纪公司毫不知情。 最终,BC省金融服务监管局认为蒲女士有多项违规行为:首先,虽然是一名“地产经纪”,但蒲女士在没有“租房执照”的情况下提供了租房服务。其次,她的经纪公司从来没有收到过任何涉案钱款。换句话说,她所提供的服务完全脱离了经纪公司。第三,在没有获得书面授权的情况下,蒲女士代表屋主与租客签订了租房协议。即假冒签名。· 吊销蒲女士地产经纪执照30天,同时禁止她在吊销执照期间从事无证助理工作。· 要求蒲女士在3个月内向BC省地产服务规管部门支付$45,000元“罚款”,同时再支付$5000元,作为“强制执行的部分开支”。 · 蒲女士还被要求完成两个课程:“地产交易服务行为矫正教育课程”和“地产专业人士道德课程”裁定书最后写道,如果蒲女士未能遵照上述要求,地产监管局将自动吊销其执照,且无需做进一步通知。蒲女士同意了上述违规判定,并同意为自己的行为支付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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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bc.ctvnews.ca/woman-fined-50k-for-unlicensed-property-management-in-vancouver-1.6260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