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男子因重婚被下驱逐令,靠三个理由完胜移民局!

 

Z先(化名)是一名现年42岁的中国公民,由于他之前曾拥有两段同时进行的婚姻关系而被移民局调查,并被发出驱逐令。近日法官裁决,Z先生可以不走……

 

据加拿大法庭公开文件显示,Z先生于2009年在法国读大学时与第一位妻子结婚,并靠她的担保,成功于2011年2月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


但在2010年,Z先生与其中国结识的第二位妻子结婚……他并未第一位妻子取消婚姻关系。而返回加拿大时,他也没有向第一位妻子表明自己已经再次结婚

 

就这样,Z先生一直与两个妻子保持婚姻关系,并将自己的时间分配在中国和加拿大两地。帮助婚姻存续多年来,他一直对其在中国的第二位妻子做出许多空洞承诺对其身在加拿大的第一位妻子,他也是在与其分居多年后才告知他曾经娶了第二位妻子。


因此,两个妻子均不知道他娶了另外一人。此外,为了保护他,Z先生的亲属均在帮助他跟他的两位妻子隐瞒另一个妻子存在的事实。


2015年,与第一、第二结束婚姻关系后,Z先生与现任妻子(第二任、第三位)结婚。

 

2019年,当Z先生再次入境加拿大时,移民局得知他与两个人同时保持婚姻关系,因此根据《移民和难民保护法》第40(1)(a)段第44条,将Z先生的入境请求视为“虚假陈述”而不予受理,并发出逐令

 

Z先生不服,选择上诉——Z先生有对“移民局给出虚假陈述认定的法律有效性”提出质疑,他援引《移民和难民保护法》第67(1)(c)段,希望移民局能对其授予“酌情救济



Z先生向法庭提交的证据包括:

 

近年来,Z先生一直有稳定的工作——即便雇主知道他有可能被驱逐,但仍然晋升了他。此外,他与现任妻子(第三任)成立了一家控股公司,共同持有一家餐馆的股份。

 

其次,为了能与现任妻子共同生活,Z先生于2019年卖掉自己的一间公寓转而购买联排镇屋。

 

此外,他与现任妻子一共有3个孩子。而且,Z先生的主要亲属全部都居住在加拿大,包括他的父母以及姐姐一家——若将其驱逐,大家庭就会受到严重影响且面临诸多困难。

 

鉴于以上证据,法官认为,驱逐Z的决定将直接影响到儿童的最大利益,本案“有充分理由进行人道主义和同情考虑”,裁定“可以给予特别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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