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卷走中国男子$348万炒房款,借给他身份的两名加拿大华人成了被告!

 

安省征收海外买家税后对投资者影响很大,为了在多伦多购买旧屋翻新图利,一名非加拿大居民的中国男子找到两名有加拿大身份的华人出面买房,结果在花了$348万加元之后,钱被卖家卷款逃走。

 

他与两名合伙人也起了争执,最后把官司打到法庭。

 

176,178 Caribou Road

 

 

 


法庭文件显示,2016年,中国男子梁某和相识的徐某、王某三人因房地产买卖发生纠纷。涉案房产位于北约克176号和178号Caribou Road 。

2017年,这两处物业挂牌出售,三人计划将其买下,翻建后出售获利。为此,梁某事先预付款项$348万元。

但对于此笔交易的性质,梁某与徐、王两人之间出现分歧。

梁某认为,这是他与徐、王两人合伙做的生意。而徐、王则认为,梁某只是在借用他们的身份,委托他们来购买物业,出资人只有梁某自己。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分歧,就是因为“梁某并非加拿大居民”,而且,出于个人原因,梁某不希望在所购房产的文件上出现他自己的名字。因此,梁某要求徐、王两人注册一家公司(2587830 Ontario Inc.)代表他并操作具体业务。

 

 

 

图源:canlii

 

 

 


根据购房协议,这两处房产应在2017年9月20日交割。但在此之前,卖家成功说服梁某等3人,让他们先缴足购房款及翻建资金……拿到钱后,卖家携巨款跑路,售房协议没有完成。

梁某与徐、王三人均称,他们是欺诈行为的受害者。

钱被卖家卷走后,176号和178号最终被抵押债权人出售。买家是徐某的朋友许某,他是一名指定的购买者。

随后,徐、王二人联系梁某,让他再次出资购买这两个物业,但梁某一直没有回应(失去联络)。徐某只好又找到一位朋友马某出资完成交易。自此,这笔交易显然已与梁某无关。

但是,梁某状告徐、王二人违反合同,违反信托责任和应当承担过失责任。

同时,梁某还指控徐、王二人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174号Caribou Road物业,而该笔购房款就来自他的投资。

这个说法遭到徐某和王某的坚决否认。二人认为,购买174号Caribou Road物业与梁某无关。梁某未能拿出该指控的相关证据。

徐某和王某认为,梁某未能为176和178号的成交提供资金,他们与梁某的合作就结束了。最终用于购买176和178号的钱并非来自梁某,而此前的钱已被卖家骗走。

他们认为,梁某在第二次购买176和178号的交易中没有起到任何作用,自然也没有权利获得房产。

最终,法官驳回了梁某的上诉。

截至发稿,未获得梁某追讨$348万元的相关消息。

 

 

 

相关链接:

https://www.canlii.org/en/on/onsc/doc/2021/2021onsc7813/2021onsc7813.html?searchUrlHash=AAAAAQAIWXUgTGlhbmcAAAAAAQ&resultIndex=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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