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以外国家和地区的疫情突然变得严重起来,海外确诊病例11,969例,死亡184人。加拿大于上周六、日、一仅三天便新增确诊病例11宗,令全国累计确诊者达到27名。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COVID-19病毒疫情进一步恶化,加拿大政府是否也有权力像中国政府那样采取“封城”措施,实施强制隔离呢?
据CTV报道,有专家表示,如果简单回答的话,那么答案就是“yes,政府有权这样做。”但是,联邦政府必须与省区政府合作,并在卫生部门的建议下,才能完成“封城”措施。专家解释称,加拿大《隔离法》(Quarantine Act)是联邦政府的依据。加拿大《隔离法》历史悠久,早在1867年加拿大联邦(Confederation)成立后不久便已起草。在经历了2003年SARS大爆发后,该法又在2005年进行了多项重大修订,其目的就是要遏制那些会给公共卫生带来风险的传染病在加国蔓延。该法案赋予联邦卫生部长绝对的权利,为制止某种传染病的传播而采取“全面措施”。简单说来,“封城命令”由卫生部长下达,经内阁批准,由政府依照《隔离法》实行具体措施。自此,政府便有权对从海外某一国家进入加拿大的人施以限制---但前提是“有理由相信某人所来自的国家或地区爆发了疫情,并可能会对加拿大公共卫生构成风险”。
加拿大政府派出包机从中国武汉及日本横滨公主号邮轮上撤回侨民,检测后安置于安省加拿大空军基地,并强制其隔离14天的一系列举措,正是遵循了加拿大《隔离法》的有关条款。
安省约克大学全球战略实验室主任、全球卫生法教授Steven Hoffman表示,《隔离法》非同寻常,若实施,定是到了关键时刻。“处罚相当重。”Hoffman教授说:“特别是当其将公众置于传染病的危险中时,其所面临的最高罚款将是100万加元,并处最高3年徒刑。”然而,联邦政府上面的举措跟大家所说的“封城”还差着十万八千里……是的,没错。若想“封城”,离不开省区政府。渥太华大学( University of Ottawa)法律和医学教授Amir Attaran在接受CTV采访时就特别指出---“根据《隔离法》,联邦政府检疫人员有权对从国际航班下来的乘客进行隔离,然而他们却无权对国内航班乘客做出同样的事情。”Attaran教授表示,“国内航班乘客,无论是渥太华到多伦多的省内旅行,还是哈利法克斯到卡尔加里的跨省旅行,就算是疫情正处于特别严重时期,联邦政府的检疫人员也管不了他们……”“这些均属于省区级事务,省区政府将视当时的情形做出自己的旅行限制。”
“省区政府届时所必须运用的法律名叫《紧急状况法》(Emergencies Act)---此法的前身是《战时措施法》(War Measures Act),专门用于省区层面事务。”“一旦省区政府依照《紧急状况法》做出最严格的旅行限制,那么像中国武汉等城市实施的‘封城’措施,理论上就可以在加拿大国内实现了。”“不过,”Attaran教授补充说:“一旦我们使用了它,加拿大各省区的经济必将深受打击。”“但或许与其他原因不同,各省区人民不一定会因此而恐慌,毕竟,该措施是为了限制COVID-19病毒的扩散。”
Attaran教授在结束采访前的几个自问自答非常有意思,他巧妙并准确地描述出“面对愈演愈烈的COVID-19疫情,加拿大所处的尴尬地步”。他说:“我们现在到了必须在加拿大实行大规模隔离的地步吗?---不。”“我们现在到了需要考虑在加拿大实行大规模隔离的地步吗?---是的。”“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不好说,时间会证明一切。”针对疫情,卫生部门的权利似乎要比联邦政府及省区政府的权利大得多。加拿大卫生部长近日表示,目前应对COVID-19病毒的各种选项均已被放上台面,联邦政府将根据公共卫生部门的建议作出决定。
加通社报道称,由于最近两天COVID-19确诊人数不断上升,且确诊者均与伊朗有关。加拿大首席卫生官于昨日下午宣布了一项最新的入境管制措施:“所有从伊朗抵达加拿大的入境者都被要求在24小时之内与自己所在地的公共卫生部门联系,并在家自我隔离14天。”联邦卫生部强调,遏制病毒传播仍是加拿大的策略,加拿大政府不会对疫情爆发的国家关闭边境,或禁飞从中国、伊朗、意大利直航或转机而来的班机。在疫情问题上,让加拿大卫生部的权利最大,这没有错---面对专业问题,“让专业人员发号施令”或许才是最合理的选择。就加拿大的机制与现状而言,目前针对COVID-19病毒疫情所采取的各种措施,我们所依赖、所指责或所赞扬的全部,其实都跟“政府”没什么关系。卫生部门根本不受他们的制约,不仅如此,政府还必须得遵照卫生部门的指令办事。
除做好自我隔离、自我防护外,我们而今似乎只能将我们的全部信赖都放到加拿大卫生部门以及医疗部门各位大神的专业背景与职业操守上……闭关养神吧,让我们静待灵药,静待春风,静待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