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发生一起华裔家暴案件,爷爷涉嫌用雨伞教训不听话的九岁孙子,造成其身上多处伤痕,被警方逮捕,目前已被控上法庭。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导,该区市警62分局记录显示,案件发生于2月24日晚上8时左右,在一间位于该区西8街夹15大道的住宅内,68岁华裔男子任翔贵(XiangGui Ren,音译)当时因九岁孙子玩水枪不听阻止而勃然大怒,在房间内抄出一把雨伞,直往男童身上打。男童来不及躲避,身上出现多处伤痕。62分局接获报警,警员到现场调查时发现男童身上出现多处伤痕,右手臂、右腿有明显红肿瘀青,还出现红色血丝。男童向警员表示,伤口十分疼痛。急救人员立即将男童送往当地医院接受检查,由于该案涉及未成年,警方也找来市儿童服务管理局(Administration for Children's Services,简称ACS)上门调查。经过审问后,任翔贵被逮捕。他案发隔天已在布鲁克林刑事法庭过堂,被控危害儿童福利、非法持有武器、威胁、骚扰等,最严重为使用枪械以外武器攻击罪名。法院也为受害者申请人身保护令,任翔贵不得以任何形式接触男童。法庭资料资料也显示,任姓男子被控罪名,包括一项刑事罪,如果受审定罪可能会坐牢,被控后由法律援助处派出律师代表他将于在今年4月8日再出庭。另据报道,该辖区就在上个月也发生一起华裔男童被打事件。一名9岁华裔男童被父亲打伤,涉案的华裔父亲已被捕,并面临11项控罪。根据警方的记录,最初是布鲁克林一家儿童机构发现孩子身上有伤痕,在询问后得知他多次遭人用鞋子殴打面部,致使红肿剧痛,该中心立即向警方报案。随后警方展开调查,市儿童福利局专员也介入此案。在双方联手询问后得知,9岁男童被40岁父亲用鞋抽打,脸部受伤,警方在住宅内逮捕了孩子的父亲,并控罪至布鲁克林刑事法庭。根据法庭文件,涉嫌殴打孩子的父亲被控11项罪名,包括利用非枪械导致受伤的攻击罪,企图使用非枪械的攻击罪,企图攻击伤人以及使用武器、威胁等罪名。法庭文件还显示,该华裔父亲面临刑事重罪(Felony)指控,若案件经过审理最终罪成,他将有坐牢之灾。目前这位父亲已被释放在外候审,下一次出庭时间为3月23日。据悉,在华裔父亲被控罪后,法庭为了保护受害者,已当庭发出保护令,禁止他靠近孩子。另据了解,9岁华裔儿童在事发后已被市儿童福利局带走。很多人以为在北美打孩子是犯法的, 但实际情况不那么简单,不能一刀切。在加拿大,长期以来存在着一个被称为 “打屁股“的法规,即刑法的第43条。1998年,“加拿大儿童、青少年和司法基金会” 以人权宪章为依据对该法律提出挑战,从安大略省法庭一直上诉到加拿大最高法院。2004年,加拿大最高法院作出裁决, 说刑法第43条没有侵犯加拿大的人权和自由宪章,但该裁决对体罚孩子的意图以及方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2)体罚只能是“合理” 的,不能给孩子造成伤害。根据这一裁决,在加拿大的学校里,教师可以使用“合理”的力量来制约学生,比如把学生拉出课堂,或给学生们拉架等,但不准打学生。对于家长来说,两岁以下的孩子禁止打,因为这么小的孩子无法理解为什么父母要打他们。进入青春期的孩子也禁止打,因为这可能进一步刺激青春期反叛。另外,禁止用皮带、尺子等抽打孩子,因为这会伤害孩子的身心,禁止扇耳光或打头部, 禁止对孩子进行侮辱性或不人道的待遇 。还有,打孩子屁股时必须五指分开,不能打出痕迹,禁止造成伤害的任何体罚。最近几十年来,在如何管教孩子的问题上,人们的思维在出现大的转变,数十个国家已经明确立法,把用武力惩戒孩子列入非法行为。加拿大的反体罚组织一直呼吁渥太华彻底废除 “打屁股”刑法,多伦多为儿童和青少年争取正义(Justice for Children and Youth in Toronto)组织的董事玛丽·贝尔德萨尔(Mary Birdsell)表示,她希望看到加拿大仿效其他36个国家的例子,彻底禁止对孩子所有形式的 “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