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蒙特利尔西山(Westmount)的陈先生怎么也想不到,就在饭后散步时,居然身遭横祸。
昨日,陈先生接受了魁北客传媒的专访,细说了事情经过。
那是在4月10日晚上7:40左右,陈先生和往常一样,饭后和邻居在家附近遛弯。走到一个停车场时,稍作停留。
事发地点/谷歌街景
陈先生说,这是一个半封闭的停车场,从图中可以看出来有道牙子,他当时就处于图中车辆的位置,万万没想到的是,上面小路上突然冲下来一辆自行车,直接撞倒了他。
“我当时一点儿防备都没有,一下子就被撞得坐到了地上…旁边就是道牙子,哪里能想到会有自行车冲下来。”
撞到陈先生的是一个看上去十四五岁的少年,他当时一手拿着篮球,一手把着车把,他急忙向陈先生道歉,一连说了好几个sorry,他说自己的刹车坏了。
这时陈先生觉得自己的右前臂疼的厉害,几乎不能动弹。于是他让男孩给父母打电话,看看这个事情怎么解决。
这时路过两个中国大姐,听说了事情经过后,建议陈先生记下这个男孩的手机号码(注意这个细节很重要)。男孩的家离得很近,打完电话后,他带着陈先生和邻居往家里走去,在半路上,男孩的妈妈迎了上来。“这个妈妈穿着红色的瑜伽服,身形看上去是经常跑步锻炼的样子。她说自己是个医务工作者,看了看我受伤的手臂后,说没什么问题,回家拿冰块敷一下就行了。”陈先生说。
但陈先生的手臂还是很疼,他担心会有骨折,坚持要去医院检查一下。这时男孩妈妈问他是否有医保卡,陈先生说出来散步没带。
“男孩妈妈同意陪我一起去医院检查,也允诺把住址和电话告诉我。她说孩子还不满14岁,让孩子先回家。”
男孩妈妈陪着陈先生走了几步,但她的眼光没有离开远去的男孩。当看到男孩骑车没了踪影,她突然撒腿就跑了……当时陈先生和邻居都懵了……(事后陈先生猜测,也许男孩的妈妈以为他没有医保卡,怕有大额医疗费要负担)
事发后,邻居给陈先生拍的现场照片,当时陈先生左手托着受伤的右臂。
面对这种情况,陈先生决定先报案,在去警局的路上,恰巧碰到了巡逻的警车,于是拦下警车做了笔录。随后,他来到犹太总医院,挂了急诊。在检查过程中,陈先生还吐了血。医生比较担心,怕有内伤,为陈先生做了脑部和胸部CT,但没查出原因。万幸的是,陈先生的手臂没有骨折,但也是挺严重的挫伤,必须系在吊带上等待康复。
考虑到陈先生的情况,医生让他留院观察到第二天上午,按照流程,本来应该留院24小时,但犹太医院有新冠患者入院治疗,是高风险地区,所以医生让陈先生提前离开,并给他开了30天的病假条,嘱其静养。
病假条
“后来我越想这事越气愤,受伤的是右手臂,我不能开车,不能用电脑打字,30天不能工作,经济损失挺大的。我自己本身是一个法律顾问,我得为自己维权,于是我给西山的市长写了封信。”写信挺有用的,随后地方报纸“西山独立报”采访了陈先生。报道说,独立报的记者给肇事这家人打了电话,想问问这家人事情的经过是怎样的,但没人接电话,记者留了言,但截止发稿时没有收到回复。陈先生说,辖区警局也快速跟进了这件事。一位叫做Pimentel的警官和他通了两次电话,说:警方已经找到逃跑的男孩妈妈,这家人在西山有四个住所,下一步将对男孩(如果满14岁)和其母亲提起诉讼。警官还说,对这件事挺惊讶的,西山(Westmount)好长时间没有发生类似逃逸案件了。在自行车骑行者与行人之间发生碰撞的情况下,根据《公路安全法》,可对成年自行车驾驶员处以$ 1,000的罚款。14岁到18岁的骑行者,罚款为$750。但是,如果男孩的年龄在14岁以下,不处以罚款。陈先生估计因为事件性质不是很严重,最终的结果估计就是判决男孩(如果满14岁)和监护人罚款了事。但他决定随后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要求肇事这家人道歉,并赔偿他相应的经济损失。
在接受魁北客传媒记者采访时,陈先生也总结了几点经验教训,提醒华人同胞遇到类似情况时该怎样处理。2、要留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照片、录像和目击证人等,在这件事中,路过的两位中国大姐提醒留下男孩的电话号码是警方找到这家人的关键。
陈先生在社区华人群中的提醒
还有重要的第4点:被任何车撞伤一定要去医院检查!除了是判案的附加证据以外,这是对自己生命的负责。陈先生回忆起痛苦的一幕:多年前,他的父亲在上海街头被汽车撞倒,当时爬起来觉得没事,还让肇事司机离开了。没想到半夜时身体不适紧急送医,第二天早晨不幸去世。医生说,撞击导致了不可预料的内伤…血管出血引起淤血血栓,流至心脏引起心肌梗塞……所以,这也是陈先生自己被撞后一定要坚持去医院检查的重要原因。
魁北客传媒感谢陈先生把自己的经历讲出来,并给广大华人同胞提供经验和建议。如果您在生活工作中遇到了事,也欢迎通过魁北客讲给大家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