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替儿子打回去!”这妈当的,基本上就是在耍流氓……
多伦多一位华人女子,因亲眼看到自己的儿子受了欺负,或是护子心切,二话不说她便动手猛掐那个孩子。被掐孩子的母亲当即报警,警察迅速赶到现场……
此事情发生在多伦多士嘉堡Warden和Finch附近一个学校的后操场。
由于这里有游乐设施,住在周边的家长都喜欢带着孩子来这里玩耍。事发当日人不算少,有好几个华人妈妈,孩子们大约都在七、八岁左右。
不管熟悉不熟悉,孩子们很快就玩儿到了一起。这也是孩子的天性。
玩着玩着,一个年纪较小的男孩顺手拿起了一根木棍,撩拨了几个大一点儿的孩子,大孩子们自然不愿意,其中一人就用手扒拉了他几下,以示还击。
其实,孩子们谁也没把这个当回事,继续做他们的游戏……可没想到,坐在一旁的那个拿棍儿小孩儿的妈妈突然怒了,她迅速走上去,一把就抓住了那个扒拉过她儿子的小男孩,然后在其胳膊内侧狠狠地掐了一把。
小孩皮肤娇嫩,迅速淤青一片,这孩子当时就被疼哭了。
孩子胳膊内侧被掐出淤青
当晚,在当地华人论坛上,一位名叫Cheries的网友表示,这个被掐的小男孩是她的儿子,今年8岁。事情发生时她并未看见。“孩子头一次遇到这样的事,被吓到了,问什么也不说,就只是大哭。直到刚才,我才发现孩子胳膊的内侧被掐青了,再问时,孩子才告诉我他遇到了什么事。”
“事发之后,孩子的情绪直到现在都不稳定,提起这件事就哭,非常生气。”
第二天,Cheries来到事发现场,遇到了那个掐人的华人女子。
Cheries试图与其“讲讲道理”:小孩子嘛,之间发生的问题应该找到家长处理。作为一个成年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以和小孩子动手。
然而这个华人女子不为所动,只是反复强调“谁打了我的儿子,我就要替儿子打回去。”
这在Cheries看来,掐人的女子压根就没打算与她沟通。
另一位家长走过来说,事发当时他也在场,他看到了完整的事发经过,如果需要,他可以作证。
没想到,这句话瞬间便惹怒了那位掐人女子。她立刻“调转枪口”,大骂这位要作证的男子。
Cheries当即报警。
警方到场调查后,当场给该名掐人女子发出正式警告!掐人女子诺诺不再作声。警方平息争论后也就离开了现场。
掐人女子:我要替儿子打回去
可Cheries越想越委屈,“此女子的行为不可理喻,也不能原谅,我已向法庭申请禁令,要求这名女子远离我的孩子。”
她同时在论坛上提醒其他家长,“带孩子时要远离此人,以防受到不必要的伤害。我们彼此互不相识,没有仇恨,但成年人必须承担她做事的后果,这是她应得的……”
在加拿大,成人打孩子被视为虐待儿童,是违法的。别说是打别人家的孩子,就算是你打你自己的孩子,也不行!
在家打完了孩子,学校老师看到了伤痕,报警,孩子被移交儿童福利机构,家长被罚被监禁、移民身份被取消,孩子留下家长被驱逐等等等等,这在之前已有无数案例,这里就不再详聊。
当然,要说“在加拿大就绝对不能打孩子”,这说法也比较片面。
加拿大法律规定,为惩戒孩子,达到教育目的,家长可以采用打屁股的办法。但2岁以下的儿童绝不能打,12岁以上的儿童也绝不能打,只有2-12岁之间的儿童可以打……
同时,加拿大法律还为各位“易燃易爆”的家长规范了详细的“打法”:
1、孩子的头、颈部不能打。
2、不能使用任何物件(比如皮带、鞋子或衣架)抽打儿童身体的任何部位。
3、动作要领:打屁股时必须五指分开,起落方向与屁股垂直(即不能有任何角度),且永远不能打出任何印记或瘀伤。
最后,老编表态:别说这是国内的风气,也别整加拿大出来吓人,无论法律上管不管这事儿,凡以大欺小、暗中报复、无理搅三分者,都是耍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