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执拗与放弃---吸食大麻后的幻觉与悲凉!
大麻在2018年10月17日于加拿大正式合法,此后,在加拿大买娱乐性大麻就跟买香烟一样方便。
这玩意儿怎么就能合法了呢?不能把屎盆子全扣在某个人头上,因为加拿大是民主国家,一切决议都是一帮人票选的结果。
暂且放下当局口中强调打击黑帮、黑市与黑钱的说辞,让我们先从大麻本身出发,了解一下大麻在人间的历史。
大麻植物简介
大麻,植物名Cannabis sativa(拉丁语),桑科大麻属植物,一年生直立草本,高1至3米;枝具纵沟槽,密生灰白色贴伏毛,叶片掌状全裂,裂片披针形或线状披针形;大麻可剥麻收子,有雌雄之分。雄株叫枲,雌株叫苴。
目前为人类所食用的“大麻”,特指其雌性植物经干燥后的花和毛状体。
生长期间,大麻喜光、耐大气旱而不耐土壤旱,亦不耐涝,对土壤要求比较严格。所植土层需深厚松软、保水保肥力强,以含有机质,地下水位较低的地块为宜。
大麻植物原产于亚洲中部,最早源于6000多年前的中国地域。如今生长于亚洲的吉尔吉斯坦、阿富汗,中国、印度和尼泊尔,欧洲的匈牙利、波兰和保加利亚等地。
吸食大麻烟的感受
为了看清大麻的本质,我们有必要先将吸食大麻后的感受相对客观地描述出来:
1. 焦虑期:在吸食大麻后的1至2分钟内出现。其焦虑莫名其妙,其烦躁又模糊不清,其症状主要是晕、恶心。
2. 爽朗期:数分钟后,会感到特别安定、惬意、轻松、愉快、幸福,一切感受十分美好,待人接物特别热情,爽朗健谈,很想与人分享他的愉悦感受与进程,并喜作详实体贴的倾述。
3. 陶醉期:慢慢地,开始恬静自得,不再想与人说话,愿独自沉浸在销魂状态。身体于此时不会完全丧失力量,但却会失去发力方向,时间感变弱。
4. 幻觉期:于宁静的情绪中,突然感到周边的事物绚丽多彩,且所有颜色都生动丰富;对声音敏感,对音乐的鉴赏能力增强;触觉、味觉、嗅觉、视觉均被强化;自觉脑子很好使,什么工作都能胜任。
5. 恢复期:主要表现为反应迟钝,动作缓慢,协调性差,运动性操作不能,头脑中声音与影像发生重叠。因个体差异及用量不同,每个人对大麻的反应也各不相同。从焦虑期开始到恢复期,再由恢复期到完全恢复正常,时间或长或短。
6. 长期滥用者会出现“意志行为障碍”,即主动性暴增或暴减,自觉性缺失,生活懒散,思维贫乏,情感淡漠,人格矛盾,道德混乱,或有自伤或自杀的行为。
大麻简史
人类使用大麻的最早证据可追溯到新石器时代。在如今罗马尼亚境内一个古墓中发掘出来的炭炉内有烧焦的大麻种子,这是大麻于人类餐饮史上最早的证据之一。
古印度
大麻之于人类,以古印度最为出名。
大麻的梵文是ganjika(现代印度语为ganja)。,这种植物是印度传说中毁灭之神湿婆教信徒一定要崇拜的图腾之一。古印度《吠陀经》里传说的神圣致幻药物soma,可能也与大麻有关(亦有学者称soma也可能是其他植物或菌类)。
印度医生会针对疟疾等传染病或风湿等痛症开出口服大麻的药方。其民间疗法也常用大麻来消除烦躁与疲劳,战士们用大麻壮胆,苦修僧借它安神,新婚夫妇用它增进情趣……
印度教的《吠陀经》证实,早在公元1500年前,大麻就已经出现在印度文化之中。印度人会将大麻的叶子与花头捣碎制成饮料,或晾干后制成烟,要么就是从其植株中提取汁脂,与其他制品混食。
大麻历来都被印度的“智者”看成是长生不老和力量的象征,并被广泛地运用在印度的宗教节日仪式当中。仪式规定:有智慧地服用大麻,可洗除人们内心的罪恶,避免人们在轮回后坠入地狱。
而就在英国人占领印度之后,大麻就被禁了。原因是“英国人反对使用麻醉剂”。
20世纪之后,相当西化的印度统治阶级延续了这道禁令。从精英阶层到一般民众皆不再接受吸食大麻烟和服用大麻脂,但均容忍了以食用温和大麻药的方式来克服病痛。
古中国
在中国,大麻的食用史同样悠久。
上古时期,就有专管通灵的氏族长老将大麻投入篝火,让大伙儿吸足烟气,以达到与祖先沟通的目的。
除食用外,古中国最早用文字记载了大麻用于制造绳索和纺织品的用途。西周时期,贵族的帽子就是用大麻制成。《诗经·陈风》中有一首《东门之池》这样写道:“东门之池,可以沤麻。”此“麻”便是大麻。
中医实录,大麻的果实又称“火麻仁”或“大麻仁”,被入药至今。大麻入药,最初见于东汉时期(公元100年许)整理成书的《神农本草经》。可想其使用的时间,或更早于东汉。
《神农本草经》记载得十分直白:“多食令人见鬼而狂走……久服则通神明而轻身……”
三国时期的神医华佗,依此制成“麻沸散”,令病人调酒冲服后进入麻醉状态,以便其施以手术。
早过宋代沈括的《梦溪笔谈·药议》与明代李时珍的《本草纲目·谷一·大麻》,东汉大学者崔宴于公元二世纪时便已指出,大麻分雌雄,雄株为“枲(xǐ)”或“牡麻”,只开花,不结果;雌株为“怠(dài)”或“子麻”。
公元730年,唐代的孟诜在《食疗本草》一书中提到:若每日服用大麻,百日之后,心智可以到达“通神明”的状态……
又过了200多年,又有《神农本草》描述:若过量摄入大麻,会使人产生幻觉,并令其步调蹒跚,若继续服用,可令人与神明对话。
中国的道教更将大麻用作炼丹的一味原料,极力夸耀其助人通神与长生不老之功效。炼丹家陶弘景在《名医别录》中说,若将大麻与人参同食,可令人具有预见未来的神奇魔力……
什么通神?什么魔力?科学的讲,这叫“幻觉”。
幻觉,Hallucination,是指在没有客观刺激直接作用于相应感官的条件下,感觉到的一种真实的、生动的知觉。幻觉是知觉障碍的一种,大多出现在精神病状态之下。
古希腊
公元前5世纪,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Herodotus)曾于黑海一带游历,他亲眼看到过当地的斯基泰人使用过大麻。只是用法颇为奇葩。
他记载道:首领的葬礼结束后,斯基泰人开始清洁自己的身体---他们将毛毡盖在三根支起并互相依靠的柱子上搭起帐篷。他们围坐其中,帐篷中间的金属盘子里放着一些烧红的石头。他们匍匐在地,将新鲜的大麻种子投在石上。烟与水蒸气瞬间便冒了出来。这时,斯基泰人兴奋起来,发出快乐的呼喊。他们以此蒸汽浴取代水浴,似乎他们根本没有机会用水洗澡。”
诸列强的殖民地
16世纪起,西班牙人开始在殖民地种植大麻,直至19世纪初。葡萄牙人、法国人和英国人也都这么做。
但殖民列强们种植大麻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收获大麻纤维,制成麻绳以作船绳舰缆。对于大麻的药用价值与其影响精神状态的各种效能,列强们普遍未予以重视。
可是,被列强们所掳的奴工,他们的看法可不一样。
来自安哥拉的奴隶把大麻带到巴西东北部的甘蔗园。约在1549年之后,大麻成为这里的固定作物。在这里,大麻不仅被当作药材,还是奴工、当地印第安人、欧洲移民与印第安人混血儿之间,联络感情的利器。
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原本重心在南美巴西的“大麻产业”,随移民的迁徙与船运的便利,上移到了加勒比海地区。
1838年起,美洲殖民地奴隶制度结束,加勒比海地区的甘蔗园廉价劳工奇缺。殖民地农庄主便从印度征调了大批的契约佣工。据统计,当时被迁入加勒比海地区的印度佣工多达50万人。
毫无疑问,他们不少人的行囊里都带着他们的“长生不老药”……
这曾令当地的白人社会十分不满。1913年牙买加《拾穗日报》曾发表社论:
“我们见过生性安静害羞的苦力园丁在吸食这种植物之后言行疯癫……”,“此物传到有非裔族群的岛上,成为非裔族群喜欢栽种的作物,这是不好的现象。”
很难想象,20世纪70年代,牙买加乡村男性成年人口中有60%都抽大麻,且半数烟瘾极大。这还没算上当地那无数用大麻泡茶、充当补品、或用于提神醒脑的民间药用配方。
美国
美国的大麻是墨西哥移民给带过去的。
墨西哥移民于20世纪初涌入美国,大麻随即传遍全美。大麻的英文Marijuana,正是来自墨西哥人所讲的西班牙语。
随即,一股反大麻的风潮于美国掀起。1930年,有16个州通过了反大麻法案,这些州大多数都位于墨西哥移民集中的美国西南部。
但很多历史学家都认为,当年美国的“反大麻”是假,“反移民”才是真。
在各种风潮中,好莱坞必成弄潮儿。
为宣传禁毒,好莱坞于1936年拍摄了电影《Reefer Madness,大麻狂热》。片中描述了几个来自白人中产阶级家庭的青少年是如何被大麻引诱,最终都成了疯子和杀人犯……(上图为模拟剧照)
虽然影片中很多关于大麻的情节都被过度夸张,但于当时的社会可谓是影响巨大,无数美国人从此坚信“大麻是世界头号毒品”,并最终促成了更多的州对禁麻立法。
二战后,美国出现这样一群“艺术家”,他们酗酒、吸大麻,在极度的兴奋与混沌中进行创作……这便是著名作家杰克·凯鲁亚克笔下所谓的“垮掉的一代”。
而“垮掉的一代”中最为著名的典型,也是一位作家---艾伦·金斯堡,他沉浸在酒精与大麻带来的幻境之中,近乎疯狂地写下黑暗的句子。他在他最有名的作品、也是“垮掉的一代”中最著名的代表作《嚎叫》中,写下了这样的开头:
“我看见这一代最杰出的头脑毁于疯狂,挨着饿歇斯底里地浑身赤裸,拖着自己走过黎明时分的黑人街巷,并寻找那狠命的一剂……”,“……用梦幻,用毒品,用清醒的恶梦,用酒精和阳具和数不清的睾丸……”
话狠而沮丧。所谓“狠命的一剂”,便是指包括大麻在内的毒品……面对如此的沉沦与挑战,美国政府自然不会认输。
1965年,美国通过大麻法,把吸食大麻的行为视为非法,“任何人只要被发现私藏大麻,首次至少判两年,二次判五年,三次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1971年,尼克松总统下令组建美国缉毒署(又称毒品管制局,DEA),并将大麻与海洛因、可卡因一起列入了一级管制品。
但由于美国联邦体制的原因,大麻的合法性于各州之间各有不同。但必须强调的是,对于联邦政府掌控的机构,比如海关及边境,大麻就是毒品。
大麻烟的戒断反应
大麻依赖以心理依赖为主,躯体依赖较轻,不易产生耐受性。通常“小量吸入”或“间歇使用大剂量”,均不会产生戒断症状。
戒断症状多见于“长期使用且较大剂量”者。其戒断反应表现为:骤然停用可致激动、不安、食欲下降、失眠、体温下降、寒战、发热、震颤。但一般持续4至5天,便会逐渐消失。
联合国的观点
1954和1957年,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两次作出大麻无任何治疗价值的结论。
1961年,联合国通过的《麻醉品单一公约》,将大麻、鸦片、古柯及其衍生物(如吗啡、海洛因和可卡因)一同列入违法麻醉品行列。
1965年,世卫组织再次指出,滥用大麻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表现为“服药者个人不能克尽其社会职能,且变得更容易作出非社会和反社会的行为,从而给社会造成经济损失。”
不过,他们在1969年指出,“大麻不是成瘾性药物,而是依赖性药物”。
1975年8月,在考虑到大麻植物更多的传统经济和药用价值之后,联合国对《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进行了修订,明确表示,“本公约对于专供工业用途(纤维及种子)或园艺用途的大麻植物种植不适用”。
1988年12月,联合国通过的《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再次明确:“应适当考虑大麻所具有的、历史证明过的传统性正当用途以及对环境的保护”。
据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统计,2012年,全球人口约有1.19亿到2.24亿人使用大麻,其中月1/9的人属于长期习惯性吸食。
中国的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中列明了121种麻醉药品和130种精神药品。并明确,“毒品通常分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两大类,其中最常见的主要是麻醉药品类中的大麻类、鸦片类和可卡因类。”
大麻合法化的终极悲哀
对加拿大人来讲,大麻已经正式合法。而法律就是法律。
然而今后,这条法律会被修改,甚至取消吗?特鲁多政府会不会因大麻合法化的举措而遭多数国民的诟病?他会在明年的联邦大选中因此而失势下台吗?新上来的总理对大麻法是支持,还是反对?
这一切,或许只有“时间”才能给我们答案。
大麻的历史就摆在上面,我们似乎可以试着得出以下结论:
适量的大麻的确可以令人舒服。你甚至会为了这样的舒服,主动放弃劳动的艰辛。毕竟,都是成功的快感,这个只需花几十块钱。
然而,当不劳而获的幸福习惯如此廉价地随着你的血液流遍全身的时候,你的工作、你的家庭、你的朋友、整个世界、甚至是你自己,一切,都将被你视作毫无价值。
大麻摧毁的并不是你的身体,而是你的价值观!与斗志!
有人会说,该堕落的就让他们堕落吧……
然而,这种“主动式放弃”,才是大麻合法化带给加拿大人的终极悲哀。
本文在“土摩托”所著《大麻简史》原文基础上有调整删改。鸣谢原文作者、大麻体验提供者,谷歌、维基、百度、特鲁多政府及加拿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