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说到,杰克逊家的前二媳妇,蹊跷的死在了新男友家的游泳池里,天王一家不肯善罢甘休,一定要讨个公道。
说起财力物力还有势力,杰克逊一家当然是完全碾压Bohanna那个小老头的,更何况人家发了狠话,不惜一切代价要跟他死磕到底,想到这一点,也够让人夜夜失眠了吧。
但是Bohanna却没有!他该吃吃,该睡睡,开飞机坐游艇,活得自在逍遥,还记得那份验尸报告上的“死因未定”么?有这一条在,Dee Dee的死就不算刑案!!你就是有通天的本事,也没法立案!!
面对这个无法逾越的大山,杰克逊一家采取了迂回救国的方案,在Dee Dee下葬以后不久, 三儿子就委托家族律师Brian Oxman,对Bohanna提出了民事诉讼,以过失伤害致死索赔五百万美元。当然了杰克逊一家的醉翁之意不是这点钱,他们的目的是在民事诉讼受理后等待开庭,名正言顺地对那起离奇的溺亡案件,进行第二次调查!
面对这样的情况,Bohanna尽管心里万般的不乐意,但是为了避免“妨碍司法公正”而吃上官司,也只能配合,他眼不见心不烦的搬出了那间死了人的大宅。
他前脚一走,杰克逊一家请来的各路专家就马不停蹄的赶了过去,里面有法医,痕迹学家,浮力工程学家,物理学家,救生员,还有专业游泳和潜水运动员。这个傲视LA警局的超豪华鉴证团队,不用说,是五叔MJ那如同聚宝盆般滚滚财力鼎力相助来的。
他们先是放下了和Dee Dee身高体重都完全相同的假人,在水中模拟当时溺水的情形,他们还用同样的长柄漏网,以不同的角度,分别还原“捞起”和“按下”这两个不同的动作,根据在假人身上留下的痕迹,来推测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
然后他们又将泳池里面的水全部抽干,一寸一寸的检查池底,不漏过一处可疑的划痕。
在经过了两个多礼拜的调查以后,他们发现了更多的疑点:如果像Bohanna说的那样是为了救人的话,那么他怎么说也应该把网子伸到死者身体下部,这样才符合把人从水中提起来的这个动作,但是死者身上的外伤几乎全部集中在她的上半身,完全不符合逻辑,尤其是死者前臂和后肘的那几处严重的瘀伤,分明就是被击打时举起手臂来格挡而造成的!
在这份报告里,他们还原出了案发当晚的另外一个情形:Bohanna把Dee Dee灌醉以后推入泳池,然后用那个兜网把她一次又一次地击打并强行按入水中,直至她昏厥,然后Bohanna跳入泳池,勒住她的脖子,再次压到水底,直至她彻底死亡。
这个残忍的过程很可能持续了超过五分钟,对于本身怕水的Dee Dee来说,经历的绝望和痛苦是无法想象的。
这份报告很快被送到了第一次为Dee Dee做尸检的验尸官David Posey手里,他反复阅读和审视了这些新证据以后,做出了一个意料之外但却是情理之中的决定:
他正式修改了当初的那份验尸结论,把“死因未定“改成了”谋杀“。
这块拦路的石头一搬开,富翁老头的好日子就立马过到了头:在Dee Dee死亡快要三年以后,前男友Bohanna被逮捕并且被控一级谋杀。
1996年的洛杉矶,不仅仅是云集了富豪,影星,歌星等各路流量大咖,同样也是全美各大名律师的大本营,刚刚过去没多久的辛普森案,让这些律师们大出风头,身价倍增,没个百八十万的出场费,你连他们的人都见不着,牛得一塌糊涂。
Bohanna怎么说也是兜里有米,人脉通透的LA名人,这个案子又如此的高调,按理说,应该门口排满了各家律师事务所的头牌,排着队让他“选妃”来着,结果却恰恰相反,他居然:
请!不!到!人!!
本来他心中的首选,是给辛普森打掉谋杀案的律师团团长,Johnnie Cochran,都是黑人哥们,又是专打刑案,外加他在前一个案子里大胜的余威,完全可以做到驾轻就熟。
Cochran看了案件卷宗以后,觉得这个案子突破口很多,打起来胜算很大,于是就口头答应接了下来,要价四百万。
结果到了签合同那天,他突然反了悔,宁愿赔钱,也坚决不接,加多少钱都不干,他绝口不提原因,但是大家都猜想这个估计跟杰克逊一家明里暗里的施压有关。而且像他这样混迹多年的律政老油条,心里估计也有自己的小九九:赚了这个钱,就等于断了今后给杰克逊一家子当律师的路,那可是拔根毫毛都比自个腰粗,吐口唾沫都能砸死人的财神家族,何苦趟这个浑水。
在赚一笔钱和赚一辈子钱的选择面前,他坚定地放了Bohanna的鸽子。
而剩下的各大名律师也都差不多同一个路数,高高挂起免战牌,躲得远远的。
最后这块烫手的山芋,落到了Harland Braun手里,当然了,能接下这种案子的,也不会是个无名之辈。
上世纪八十年代,有一部叫做《阴阳魔界》The Twilight Zone的好莱坞大制作,导演John Landis为了追求银幕效果,一味要求特技部门加大烟火和爆破的力度,视消防条例而不顾,各种违规放火,结果导致片场的一架直升机在拍摄过程中因为起火坠毁,男主角Vic Morrow被螺旋桨斩首,可谓是世界影史上最为恐怖的一幕,而另外两名越南儿童群演也在这场事故中不幸身亡,年仅六岁和七岁。
这次事故发生以后,导演和特技编导被以“一级误杀“的罪名告上法庭,这场官司,在舆论一边倒,几乎完全确认会吃牢饭的情况下,硬生生被打成了”意外“,赔了一大笔钱了事,连电影上映都一点没耽搁。
而赢下这场官司的,就是这个Harland Braun。
凭着这一战成名,Braun在律政界留下了“勇猛好斗“的名声,而且他的要价虽然比不上Cochran,但也是实打实的两百万不讲价。
为了证明自己的物有所值,Braun一上来就对“Dee Dee怕水不会游泳“这个事儿进行了攻击:有好几个朋友包括Dee Dee的小儿子都知道,在她跟Bohanna交往以后,就一直在他的鼓励下学游泳,男友教导有方,Dee Dee在事发的时候,已经能够独立的在池子里扑腾个来回了。
为了证明自己所言不虚,他还拿出了证据:Dee Dee留在Bohanna大宅里面的几件游泳衣,你说,她要是不会游泳,为什么要买这些?
其实要我说吧,这个一点说服力都木有,我娘也是几十年的旱鸭子不会游泳,但是一点也挡不住她老人家穿着游泳衣美美的在浅水区或者岸边凹造型拍照片~~~女人买东西,很多时候不是图的实用,而是颜值好看有木有!!
况且,Dee Dee溺水的时候并没有穿游泳衣,除非说她实在是热疯了喝大了,非要往水里跳,连换个衣服的功夫都没有~~
他不仅在这个买买买上做文章,还通过自己的人脉,搬出了法医界的一尊大神:Micheal Baden。
这个老大爷在我以前在天涯八案件帖子里面也出镜好几回,战无不胜,人家一出场,就手撕了李昌钰~~~
这还是老爷子看得起李博士才亲自下场跟他单挑,别的那些案子,即使他看过了也研究过了证据,也是让自己的徒子徒孙上场了事,在他的眼中,对方请来的那些专家证人根本就是:“你当年读书时学的那些法医学教科书,都是我写的!!”
他这次出马,一方面是给了律师Braun一个面子,二是以他在法医学泰斗的地位,他根本不惧杰克逊一家带来的压力:我吃的盐比你吃的饭还多,你敢动我?
Baden带着自己的团队,对Dee Dee的验尸报告还有留下来的尸体照片,做了仔细的检查,在他看来,这个明明就是个“意外”。
不知道在座的同学还记不记得《泰坦尼克号》里面的一个细节,在船最后沉没,所有人掉入水中以后,罗丝被旁边的一个男人在慌乱中抓住,反复的按进水里,希望能够借此得到那一点点浮力,如果不是杰克赶过来一拳揍翻了那个人,罗丝的小命估计当时就交代了。
这种情况在真实溺水中也是很常见的,人在那种危机关头会在求生本能的驱使下,下意识的乱抓,不管手边是一个救生圈也好,一块木板,甚至一个大活人,抓到什么是什么,然后就死命的往水里压。于是有些有经验的救生员,会在某些特别极端的情况下,下重手把对方给揍晕过去,再拖上来,以免被人一并带下去淹死在水里。
Dee Dee身上的那些伤痕,都是在这样慌乱的挣扎中造成的,所以在痕迹的分布和轻重上才会如此一致和均匀,因为如果说根据杰克逊一家的法医给出的结论,Bohanna是企图将挣扎中的她击入水底,那么在她的抵抗和格挡过程中,凶手会情不自禁的加大手上的力度,伤痕会越来越重,越来越集中。
而脖子和后颈上的瘀伤,则是他把Dee Dee拖出泳池的时候造成的。
如果是这个姿势把人救上来,脖子上伤痕也很好解释了。
两边的法医专家给出了完全不同的两个结论,那还等什么,上场掐呗!!
到了开庭这天,控方的专家证人严阵以待,随时准备跟Baden老爷爷大战三百回合,但是对方却始终没有露面~~耍大牌呢这是?
Baden老爷子带着自己的卷宗材料,在法庭附近的宾馆等了一天又一天,但是却一直都没有等到传唤他进去作证的那一刻,直到庭审结束,他都一头雾水:这是咋了?人家求我作证都求不来呢,你耍我呢这是?
或者说,大律师Braun就NB到这种程度,在这样的重量级证人都弃之不用的情况下,依然有把握能赢下这场官司?
其实都不是,其实原因简单得不可思议:Braun在庭审的紧要关头,撂挑子不干了!!
连他自己后来都承认,他当时就是消极怠工,因为当事人Bohanna拖欠了他的律师费!!
从一开始两人在合同上写的明明白白,两百万美元,输了也有一半可拿,结果Bohanna给了最开始的五万块以后就开始推三阻四的不给了,请专家,找人调查这些人工费用都需要大律师Braun自己掏腰包填上,但是报销却永远遥遥无期。
而在这当口,控方又在火上浇油:还记得之前强调过,此案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被告没有杀人的动机!但是这个动机,在杰克逊家请来的私人大侦探手上,还真找着了!
原来Bohanna是表面看着光鲜有钱而已,由于经营不善,早就负债累累,名下的医院和保险公司都长期处于一个入不敷出的状态,在认识Dee Dee的时候,已经濒临破产,他当时曾在酒后跟几个密友提到过,Dee Dee再怎么着,也是杰克逊家二十年的媳妇,老奶奶Katherine更是把她当女儿看,哪怕跟Tito离了婚,那也是时常走动着的。Tito离婚的时候财产分割没有亏待她,加上三个儿子也出专辑,开演唱会的忙了个不亦乐乎。
螃蟹有肉不在壳上,Dee Dee根本就是个富婆来的!让她掏个几百万来救救急,那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情。
结果他却碰了一鼻子灰:凭什么?我们才认识两个多月就找我借这么大笔钱?那要真在一起了,是不是我还得把我三个儿子都填进去??门都没有!!
Bohanna自己本身就有酗酒的毛病,脾气在酒后更是愈加的暴躁,在他离婚之后的七八年里,警察因为家暴报警,往他家出警都出了整整十五次!都是因为他酒后对当时的女朋友动粗,但是因为情况并不严重,而且那些女性最后都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而没有对他提告,所以这些都不了了之。
但是这次,很可能是因为Dee Dee拒绝了给他经济上的支持,他恼羞成怒,在酒精的刺激下痛下杀手~~~
这个杀人动机有没有说服Bruan大律师,咱不知道,但是有一点他却听进去了:我X,这个大富翁原来是打肿脸充胖子,难怪连我的律师费都TM不愿给了!!
不仅如此,他还得知,在开庭之前两天,Bohanna已经正式向法庭提出了破产申请,随时都能批下来,这一批,他的律师费就更是付诸东流了。
于是他干脆玩了个狠的:跟你说,你马上给我打钱,你要不给的话,我让你下辈子在监狱里爆菊花吃窝头!!
结果当然是没给,一方面真的是没钱,另一方面Bohanna也没想到这个律师居然置自己的名声和前途于不顾,干出这样明显有违职业道德的龌龊事来。
当然,不排除这里头也是杰克逊家族的暗中施力,但是这一点估计咱们是永远不会知道了。
于是安排好的法医大拿Baden作证是没戏了,在法庭上Bruan打着哈欠,一副觉没睡醒的大烟鬼模样,对对方的证人象征性的提了几个问题,就算是交叉盘问结束。
场上的形势,几乎从一开始就在一边倒,而控方手里的牌还又不少,打了一张又一张:1975年,被告Bohanna还曾经卷入过另一起双尸命案!
当时有两名年轻女子在他的私人游艇上不幸身亡,猜猜看死因是什么?
溺水!!
据Bohanna说,他当时醉得不省人事,怎么把船开回去的都不知道,第二天醒了发现船上没有人,还以为是两个大妹子穿了衣服回去了,结果没想到几天后警察就在离港口不远的地方,发现了她们浮在海面上的尸体。
警察调查来调查去,最后以“意外“结案,觉得是俩人喝酒吸毒以后,跳下海游泳,不慎被洋流卷入,不幸溺水。
但是这两个女子和Dee Dee一样,都不会游泳,死亡的时候不仅没有救生衣,连游泳衣都没有穿,这一点,也和Dee Dee一样!!
尽管这是个多年前的冷案,也的确没有证据证明这两个女人的死是Bohanna造成的,但是如此相似的案例,在陪审团心中留下的坏印象可想而知。
被打的完全没有还手之力的辩方,眼看着指望律师是指望不上了,那就靠自己吧,世道如此,也只能死马当成活马医了。
在庭审的倒数第二天,Bohanna要求走上证人席,为自己自辩。
法庭自辩这个事儿,在电视里演起来那是舌战群儒,炫酷有型,但是实际上却是兵家大忌,一般来说,辩方如果不是走投无路,实在没辙了,也不会轻易的把当事人放上去接受盘问。
你想想看,对方的检察官,个个那都是身经百战的律师出身,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大浪淘沙下来,心理甚至生理上坚持不下来的,都给淘汰掉了,活到这个级别的,对付这些初上法庭的非专业人士,在问题上稍微下个套,或者在语气上,肢体语言上做点压迫,话赶话的刺激一下,最后再掏出个敏感点儿的证据,激怒一下本来就紧张的被告~~结果那就跟团本大Boss掐个Level 1的菜鸡一样,动动脚趾头就没了。
一般来说,真是迫不得已走到那一步,辩方律师都会跟彩排一样,跟当事人反复练习,把对方可能出现的问题,证据,乃至法庭的情绪,法官会不会叫停等等都涵盖到,如果觉得被告不能完全掌控,那么宁愿放弃自辩,也不能冒险强上。
那怕是准备得如此充分,也常常能够看到被告被问的眼泪汪汪差点晕厥或者怒气上扬当庭咆哮~~~~这样的态度,陪审团看了,心里那可是刷刷灭灯~~
自辩的风险性可见一斑。
更何况已经被律师放弃抢救的Bohanna,两眼一抹黑的要去证明自己清白,你觉得有可能么?
当然是车祸现场了。
他翻来覆去,赌咒发誓说Dee Dee真的会游泳,但这是法庭,不是你在神明面前下毒誓就能解决问题的,你要上帝给你证明个清白,你首先得见着他老人家是不?
连法官最后都看不下去了,提前要求结束庭审,回家喝口酒压压惊。
眼看着到了庭审的最后一天,Bohanna的律师还是照例过来点了个卯,连结案陈词都只有短短不到一页纸,该怎么地怎么地,他是一分钟都不想再呆下去了。
Bohanna的小女儿Donna反而向法庭要求了五分钟的时间,情深意切的为父亲求情:他是个心地善良的人,“谋杀“这个词,在他的字典里从来都不曾,以后也不会出现,他今天在这里,仅仅是因为试图救人而已,请大家不要把我最亲爱的爸爸,我最好的朋友,从我身边夺走……
被告席上的父亲听得老泪纵横,可惜的是,整个法庭,也仅仅只感动了他一人而已。
人家3T的妈妈,就活该被人给夺走么?
最后陪审团一致裁定他二级谋杀罪名成立,Bohanna被判终身监禁,十五年内不得申请假释。宣判一结束,美国好前夫杰克逊一家欢声雷动,大仇得报。
这案子应该就结束了,其实并没有。两年以后,当年那个修改了Dee Dee尸检报告,把死因从“待定“改成了”谋杀“的法医David Posey,被自己的老东家告上了法庭,原因是他在之前的一起奸杀案中,发生了重大的失误,被人指出来后不仅没有知错就改,反而伪造了证物,试图为自己脱罪。
他后来在法庭上对“渎职“和”危害司法公正“认罪,被终生禁止继续从事法医工作。
那么这个如此不靠谱的人,有没有可能在Dee Dee溺亡一案中,干了同样的事儿,擅自在没有绝对证据的支持下,乱改结论呢?
在坐牢的Bohanna当然希望这是真的,于是他重新聘请了律师,提出了上诉。
但是这次的上诉还是失败了,毕竟LA 检方起诉自家法医,是丢人现眼,但是好歹是人民内部矛盾,但是你上来趁火打劫,那就成了敌我矛盾,说得难听点,打狗还看主人呢,掉水里了也是咱的狗子,谁让你跟着一块打的?
于是Bohanna就这么从98年到现在,还继续关在牢里。
什么?不是说他坐满十五年大牢就可以申请保释了么?这屈指算算,这事过去了二十多年了吧,怎么他还关在里头。
别说咱们这样的看客了,就连当年一手把他送进去的检察官听到这个事儿都挺吃惊:怎么?他居然还没出来?不会吧?
但还真是这样,他在过去的六年中,一共申请了四次假释,结果全部被驳回,原因只有一个:受害人家属不!原!!谅!!!
3T弟兄和亲爹Tito都异口同声的要求法官继续关他,因为这么多年的牢狱生涯,并没有教会他什么,他对Dee Dee的死毫无悔意,不仅没有歉意,反而坚持认为自己当年是冤假错案的受害者。
这事到什么程度呢?据说在第四次保释听证会的前一天,三兄弟去监狱见Bohanna的时候,兜里揣好了一张谅解同意书,上面连字都签了,只要听到Bohanna说出:我对不起你妈,对不起你们~~这句话,他们就能马上掏出来,了结这多年的恩怨。
结果听到的却是:我没杀你妈!我也是当爷爷,当外公的人了,我不能认下这个罪,让我的孙子辈在爷爷是杀人犯的阴影下长大!!
三兄弟拂袖而去:你就把牢底坐穿吧!!
其实这个事情说到这儿,就连我这个看客都不免有点怀疑了,因为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讲,他就是个杀人犯,认不认罪一点意义都没有,更何况牢都坐了几十年了,惩罚都受的差不多了,一句话就可以放出来的事,何必要继续咬定自己的清白?难到这里面真的另有隐情?
不过在去年的时候Tito曾经公开表示,这样的较劲几十年,其实对于一个他这样的老人来说,也没有什么意义了,下次Bohanna申请保释的时候,他会尽力劝说自己的儿子们放下执念,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好了。
Tito至今没有再婚。
那个没有职业道德的律师Braun,在这个案子结束以后很是沉寂了一阵子,然后凭借洛杉矶警局的反黑帮腐败案东山再起,但是好景不长,2001年他接手了影星Robert Blake杀妻案,(这个案子也是一波三折,以后咱们有机会再细说)。
结果官司打着打着,这个大律师又跑了!他当时的理由是,当事人Blake未经他的允许,私自接受了一个电视台的采访,口无遮拦的放出了很多敏感细节,造成了很坏的影响不说,还让检方抓住了里面的空子大作文章~~~他觉得有这个猪队友在,这个案子硬打下去也没有胜算,于是主动宣布退出辩护团队。
律政界的范跑跑有没有!!
反正这个事儿一出,基本上他就彻底凉凉了。
最后八一个有关三兄弟里面小弟的八卦,想当年他们仨也算是玉树临风的翩翩少年,但是现在却成了这样。岁月是把杀猪刀,杀了一刀又一刀啊~~~
他们中的小弟TJ,也就是长得最像五叔MJ的那个(不排除照着叔叔的照片找医生微调过),当年是卡戴珊家金大姐十四岁时候的初恋,初吻,初夜??!!
没想到金大姐也曾经是如此清纯貌美一枝花吧~~~
或许这也是为啥侃大山老爹当年也坚决不接Bohanna案子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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