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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贩改判再掀波澜:冷战开始!中加各自提高公民差旅风险级别!

中加开启“旅游冷战”

 

昨日,中国将犯有贩毒罪的加拿大人谢伦伯格由原判15年有期徒刑改判为死刑,令中加关系蒙上新阴影。



当晚19:30,出于对“中国有随意无端执行地方法律风险”的考虑,加拿大外交部更新了“中国旅游建议”,提高了加拿大公民去中国旅游的警告级别。



加拿大在旅游警示中提醒公民:当地有任意执法的风险,并提到“安全情况可能会在没有太多通知的情况下改变”。



昨日,中国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犯下毒品走私案的加拿大公民谢伦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改判死刑,并称”去年11月一审时宣判的15年刑期过轻“。



拿大总理特鲁多公开对此表示严重关切,指责”中国的死刑‘判决武断’“,指控”北京当局‘任意’动用死刑,加深两国间的外交裂痕“。



这是拿大总理就中国接连拘留加拿大公民事件以来最强烈的回应。



 

中国官方则对特鲁多的指控做出谴责性回应,指加方“没有认真学习中国法律”。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周二的例行记者会上回应称:“我不知道加方有关人士讲这个话之前,有没有认真地读一读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案发布的相关信息(点击查看),有没有认真地学一学中国的有关法律。”

 

针对特鲁多的说法,《人民日报》旗下《环球时报》今日发表社论反击称,特鲁多的言论是从价值观出发,“武断”地以加拿大法律为参考标准,却没有从中国的司法角度考虑问题。加拿大不设死刑,但中国的刑法规定,毒品走私犯面临的最高刑罚是死刑。



针对加拿大升级旅游风险级别的作法,中国外交部也于当日在其微信公号“领事直通车”发布消息提醒中国公民:



“近期,加拿大发生中国公民被加执法部门以第三国要求为由任意拘押事件。外交部和中国驻加拿大使领馆提醒中国公民结合自身情况,充分评估前往加拿大旅行的风险,近期谨慎前往加拿大。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联系中国驻加使领馆寻求协助。”



同时,彭博社援引知情人士的话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近几周已指示一些国企,如有人员必须前往海外出差,应特别注意对设备进行保护,只能携带安全的、公司为海外使用所准备的笔记本电脑。



据报,中国所指的“美国及西方盟国”,可能特指的是五眼(Five Eyes)情报同盟国家,即美国、英国、加拿大、澳洲和新西兰。



 

人质··外交升级为行刑··外交



2014年底,谢伦伯格与他人合谋,试图从中国走私222公斤冰毒到澳大利亚。谢伦伯格在准备逃往泰国的途中被捕。谢伦伯格案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5年。



谢伦贝格被捕于2014年12月,2016年3月第一次开庭,直至2018年11月才获得15年监禁的首个判决。于此相比,重审改判发生得如此之快,法庭在其上诉裁决后仅16天就开庭重审,并迅速作出了死刑判决……



如此不寻常的重审速度,加之众所周知的判决时机,迅速掀起舆论波澜。有人形容,中加关系由此从“人质··外交”升级成了“行刑··外交”……

 

谢伦伯格的姑姑Lauri Nelson-Jones通过邮件向BBC表示:“这是个可怕的、不幸的、令人心碎的情况。我们最坏的打算成真了,无法想象他现在什么感受,在想什么。”



BBC驻北京记者Stephen McDonell则分析说,现行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案件终审后仍需最高法院核准方可执行,中国也许正以此作为谈判筹码,争取加拿大释放孟女士……



谢伦伯格的辩护律师张冬硕表示,36岁的谢伦伯格将于下周就法院的改判提出上诉。



大连中院则强调,“当事人的一切权利均将获得保障”。



 

相关法律:



据1997年修订的中国《刑法》第347条第1款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中国刑法还规定,被告人上诉后,上诉庭不能加重原判决,但如果上诉庭不作裁决,而是发回原法院重审,被告人则可能面临更高的处罚。



在谢伦贝格的案子中,检察官提出了新的证据、控诉了更严重的罪名,被告人因而被判得更重。



据统计,在2017年中国的刑事上诉中,只有2%的案件被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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