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业主受噪音干扰,法官判全楼业主赔她$3万!
如果你住在公寓受到噪音折磨,而公寓管理委员会又没作为该怎么办?最近一位华人的例子给出了答案。
多伦多一位地产律师称,这个案件说明共管公寓管理委员会需要及时处理噪音的投诉,否则整个楼的业主都要付出代价。
律师Bob Aaron在文章中说,业主黄女士在多伦多Yonge和Finch附近Canterbury Place公寓居住。她的房间和垃圾室共用一面墙,那里是公寓楼内所有居民垃圾槽的终点。
2010年,黄女士买下公寓后就开始了日夜忍受巨大噪音的日子。垃圾压实机发出的砰砰声以及其他业主把垃圾从滑槽扔下时的撞击声,让她感到痛苦不堪。更糟糕的是,她能感受到垃圾处理系统运行时产生的震动。
从2011年开始,黄女士就向公寓管理部门提交了有关噪音和震动的大量投诉。
在接下来的几年,公寓委员会做了声音测试,进行了一些维修,并通知居民们晚上不要使用垃圾槽。
2018年,委员会又采取了一些补救措施,但都不太成功。一家名为So Quiet Soundproof的公司参与了声音测试,并发现该噪音对人来说是“不可接受的”。
在接到进一步的投诉后,委员会聘请了一家工程公司对So Quiet的报告和建议进行同行评审,但并没有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拖了两年半之后,该委员会于2020年聘请了一家承包商,新的报告证实了So Quiet报告的结论。
噪音一直持续,到2021年初,黄女士终于向安省高等法院提交申请,要求该公寓解决噪音和震动问题,并要求支付滋扰和精神损害赔偿金。
法庭于去年11月开始审理,法官Susan Vella于上月公布了裁判。
法官指出,根据《共管公寓法》(Condominium Act),管理公司负责维护、维修、运营公共要素,执行自己的规定,确保垃圾槽在夜间关闭。
法官裁定,管理公司违反了其法定职责,也违背了黄女士的合理预期,即“她可以安静地享受她的住房”。
此外,黄女士还提到“在应对投诉时,管理委员会是瘫痪的”,因此,黄女士根据《共管公寓法》,向法院申请“强制委员会解决她的投诉”。
法官认可了黄女士的这一说法,并表示:“本案的突出之处在于,问题存在了10至11年,在大部分时间里,委员会一直不予解决,只是采取了断断续续的措施。”
法官下令,该委员会向黄女士赔偿$3万加元,并让其工程师继续根据建议进行补救工作。
Aaron律师总结称,这个案例对于试图逃避法律责任的共管公寓委员会而言,是一个重要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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