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温哥华发生一起恶性交通肇事逃逸事件!先看视频(1分40秒),你说你气不气!
明明是自己开车莽撞违规,撞得人家脑壳触地有声……你却说你车玻璃都没碎,人家一定是个碰瓷儿的?然后你上车就跑!
这是个什么玩意儿?
楼主指出,(在加拿大)这种情况可能要判5-10年。
有网友直指此事“性质恶劣”,并慨叹“这司机是咋想的?”
有人猜测“这女的不是没驾照,就是身份有问题。”但随后就有网友表示:“没驾照、身份有问题,哪个都没逃逸罚得狠啊!”
想想看,一定会有人帮逃逸者找出这样的理由:一定是撞了人后心慌意乱,作出了错误的选择……
对于这一点,小编并不否认其中存在着逻辑关系。但小编只想说:我们播放这个视频的意义,就在于“请‘你’提前吸取这个教训,不要做下一个逃逸者”。
针对本起恶性事件,我们静待法律给出最终结果。请关注魁北客传媒的后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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