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魁北克政府“公共场所全面禁祷”的想法激起强烈反弹!

8月28日,魁北克省政府宣布将于今年秋季提交一项新法案,全面禁止在公共场所进行集体祈祷活动,以进一步强化该省的世俗主义原则。

此消息在学界、宗教团体与法律界激起强烈反弹。评论人士一致指出,此禁令一旦通过,不仅可能造成少数宗教群体的边缘化,还将撼动加拿大社会引以为傲的多元与包容精神。

魁北克政府世俗主义部长让-弗朗索瓦·罗贝热(Jean-François Roberge)指出,近年来蒙特利尔等地街头祈祷日趋普遍,尤其是在示威游行中出现的大规模集体祈祷,引发对公共空间中立性及社会秩序的担忧。

将于今秋提交的法案拟将“公共祈祷”定性为“不可接受的宗教行为”,禁止人们在街头、广场、公园等户外公共场所跪地祈祷或举行为信仰目的的集体活动。

去年12月,乐高省长曾表示,希望以立法手段规范街头祈祷,确保“公共空间保持宗教中立,不受任何信仰仪式干扰”。此外,一个独立委员会虽未直接建议全面禁令,却建议让各市政当局根据当地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对祈祷或宗教集会加以限制。

社会学者阿泽丁·赫米姆萨(Azeddine Hmimssa)直言,人们可以在公共场所跳舞、演奏音乐,那为什么就不能在公共场合与自己的信仰对话?他认为,禁止公共祈祷是对民主社会契约的背弃,甚至可能演变为“国家对社会的全面控制”。

蒙特利尔大主教克里斯蒂安·莱皮讽刺道,怎样才能区分“祈祷”与“片刻默哀”或“精神集会”?谁来裁定何种行为属于宗教范畴?他认为,这项禁令无疑会滋生任意执法,助长社会不信任。

一位穆斯林信徒表示,非信徒或许会对街头祈祷感到不适,但在多元社会中应学会包容,“只要不扰乱他人,社会成员就应互相尊重信仰表达的权利”。

律师朱利叶斯·格雷(Julius Grey)强调,加拿大及魁北克《权利与自由宪章》明确保障个人在任何场合因信仰跪地祈祷的权利,“全面禁止公共祈祷”严重侵犯宗教自由,挑战宪章核心宗旨。

拉瓦尔大学人权法教授路易-菲利普·朗普朗(Louis-Philippe Lampron)认为,全盘禁止显然过于极端——“现有法律已有充分工具应对扰乱公共秩序的集会,无需动用如此粗暴的限制。”

多位观察者指出,此时机恰逢乐高政府支持率处于低谷,将宗教议题推上台面或带有“政治作秀”之嫌,意在转移公众视线。

格雷律师表示:“宪章的宗旨在于‘将基本权利置于政治博弈之外’,如今却有人‘借助立法剥夺基本权利’,我对此深感忧虑。”

“若法案通过,不仅少数宗教群体或承受边缘化压力,也将撼动魁北克乃至加拿大引以为傲的多元与包容精神。”

“所谓‘公共空间的中立’,应是‘各种信仰自愿共存’,而非‘国家对宗教实践的严苛框定’。”

“立法行为严肃之极,唯有尊重宪章精神,才能在多元社会中走得更稳、更远。”

格雷律师表示,若要立此禁令,魁北克政府或须再次启用《宪章》第33条“但书条款”(The Notwithstanding Clause),明确声明“即便此禁令与宪章冲突但仍具法律效力”。

“但书条款”授权联邦议会或省议会对宪章第二条(基本自由)、第7至15条(涉及生命权、自由权和安全权)进行“例外”处理。每次声明期限五年,期满须重新通过立法予以延续。

该条款被称为“核选项”,赋予政府越权覆写宪章的能力,但其政治成本极高。现实中,“提出使用该条款以表现其决心”的情况更多,“真正使用”的情况十分罕见。

该条款问世40年来,在加拿大全国范围内仅被引用过15次,用得最多的就是魁北克省(比如20世纪80年代后期援引该条款保护法语语言法)。最近使用该条款的是萨斯喀彻温省(2017年萨省调用该条款来资助天主教学校)。

评论人士指出,若想在“坚持世俗中立”与“保障信仰自由”之间找到平衡出路,魁北克政府或需:

  • 借鉴其他多元国家的做法,仅在确有扰乱社会秩序的个案中依法予干预;
  • 强化市政层面灵活管理,让不同宗教团体与当地居民协商公共场地使用规则;
  • 推动跨信仰对话,在公共空间增设多元文化与宗教交流平台,化解误解、增进互信。

评论人士还表示,无论是政策制定者,还是普通公众,都需要在“公共秩序”与“宗教自由”之间找到更为平衡的路径,否则,社会信任和法治根基都将受到长久冲击。

我们将为您跟踪事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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