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大略省审查委员会低调宣布“将于明年重新评估丹增·诺布(Tenzin Norbu)的健康状况”……这一宣布让“诺布杀害中国藏族女学生”的“泼天罪行”重返舆论视野。
2022年,诺布在公交车上向多尔玛泼洒易燃液体并点燃,年轻姑娘被烧死……但法庭最终竟判决诺布无罪——因为诺布的身世已经够惨了……判决逻辑引发巨大争议和强烈愤慨。
案发当日
2022年6月17日,33岁的男子丹增·诺布(Tenzin Norbu)在一辆多伦多公交车上靠近28岁的护理学生卓玛·多尔玛(Nyima Dolma),并问她是否是藏族人。
当得到肯定答复后,诺布把早已准备好的易燃液体浇在多尔玛身上,并掏出打火机点燃……多尔玛立刻被火焰吞没。司机紧急停车,打开车门疏散乘客,诺布随人流下车逃跑。
18天后,多尔玛因伤势过重不治,彼时距其完成护理学位仅差三个月时间。
事后证实,诺布此前完全不认识多尔玛。
诺布于当日被捕并被控一级谋杀罪名……然而,结果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无罪裁决
尽管被害人家属聘请的精神病专家鉴定凶手完全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但法官和检察官仍然相信杀人犯律师的证词——面对警方的询问,诺布每次的回答都不一样,而且描述时语无伦次……据调查,案发那段时间,他每天都要吸食6到7克混合了烟草的大麻,他很可能出现幻听状况……
或许是为了避免承受舆论压力,法官和检察官竟然决定跳过常规法律程序——不举行庭审、不选择陪审团审判,直接宣布“诺布对多尔玛之死不负刑事责任”。
法庭文件显示,法官在作无罪判决时,还考虑了凶手的“印度政治难民身份”,认定“他属于某些曾经受到压迫的社会弱势群体和少数族裔”,认为“不应该再去用刑法去惩罚他……以示人文关怀”。
诺布过往的人生经历令人唏嘘——法官认为,以下经历或许都对凶手的心理产生了深刻影响
· 他的最后一份工作是在2012年丢掉的,他一直依靠“安大略省残疾支持计划”补助生活。
· 他小时候曾就读印度寄宿学校,期间多次遭到年长儿童的性侵犯,包括10岁时被强奸。
· 他的哥哥在2008年自焚自杀。
为保护凶手隐私,法庭下令禁止透露他的具体身份信息和照片。
越来越自由
虽然不用坐牢,但法庭采纳了安大略省审查委员会的建议,诺布被拘留在成瘾和心理健康中心,“因为他对公众仍构成重大危险”。
然而今年6月,该委员会裁定:“鉴于诺布前往成瘾和心理健康中心接受治疗的进展及其行为表现,他可以逐渐获得特权,离开中心并前往医院。”
诺布这一步步走的,明显越来越越自由……
法律的意义
诺布的未来以及该起事件所引发的有关精神病人犯罪与监管治疗等话题引发诸多讨论。许多民众都秉持着“杀人偿命”的古训为受害者喊冤,质疑现代法律在惩罚凶手方面的作用和意义。
事实上,在处理精神病人犯罪方面,现代法律确实很难维护人们心中所谓的“正义”。
在此案的判决过程中,法官和检察官的做法遵循了法律的“本质”,即“试图在保护公众安全和尊重个人权利(包括施害者与受害者)之间找到平衡”,但此判决恰恰也体现了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方面的“复杂性”和“挑战性”。
“灰狗李伟光案”
此案和“灰狗李伟光案”何其相似,令人唏嘘。
2008年7月30日,李伟光在曼省开往往温尼伯的长途灰狗巴士上杀死坐在身旁的22岁乘客麦克莱恩(Tim McLean),斩首、戮尸、啖肉……
惨烈场景成为现场目击者一生的噩梦。最先赶到现场的警官之一巴克在事发6年后自杀,他自杀前长期受到创伤后压力症候群的折磨。
被诊断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加拿大华裔李伟光,获法庭裁定“不必承担刑事责任”。事发9年后(2017年),李伟光的治疗团队称李是“模范病人”。
2017年2月7日,法庭正式宣布李伟光“无罪”(彻底免除指控,absolute discharge)。死者的母亲Carol de Delley坚持不肯原谅李伟光,并表示“现在已无任何法律约束可以保障他继续进行精神治疗……判他无罪肯定出事”。
现已改名为Will Baker的李伟光当时表示,他计划在温尼伯再住2、3年,然后想回中国看看……
文章内容不代表魁北客传媒观点及立场。新闻来源:Global News、CBC、CTV等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