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一个晚上,一名28岁女子在吉林长春逛夜市时,不幸被一块从高处落下的砖头砸中身亡,引起极大关注。
江西24岁男子周姓嫌犯自首后被捕并被控“多次高空掷物”。长春市中级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周男死刑,周男表示不上诉。
昨天(10月21日),最高法院核准“周某死刑立即执行”。
被害人家属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及《红星新闻》:“听完‘死刑立即执行’,他(周男)笑了,给人一种‘终于实现了愿望’的感觉……”
受害者资料照
28岁死者娄姓女子大学毕业后留在北京一间国企从事法务工作。去年6月22日,她从北京到长春看望高中同学。当晚10时半左右,她们在红旗街万达广场夜市小吃街买东西时,被从天而降的砖头砸中。
目击者称,当时共有三块砖头从天而降,一块落在娄女右后方、一块落在娄女左后方、另一块正中她的头部。娄女登时倒在一间烧烤摊前,面朝下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头部流出大滩血迹。
据周男供述,他曾在上海某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因生活不顺,原本计划跳楼自杀,但又不敢……于是便选择高空掷物,“没有具体目标,砸死谁算谁”,希望以此被判死刑。
至于为什么来到长春,周男表示“这是随机选的”……他的住所离他高空掷物的高楼不远,他知道“这栋高楼下面繁华、人多”。
起诉书显示,6月17日,周男从该高楼上往下投掷了2桶5升桶装水,3罐未开封的可乐,两次投掷均有人被砸中受伤。6月22日晚上,周男先后投掷了8块砖头,其中一块砸死了娄女。
6月17日,一名女性路人被可乐罐砸伤额头
周男称,砸死人的砖头是在32楼楼道里捡的。当日,他在33楼处将整砖拍碎,并一块一块向楼下的人群砸去。
扔完后下楼,他看见一个女孩倒在地上,地上有血。随后,他前往派出所自首。
长春市检察院指控周男“因不能自食其力而产生厌世、仇视社会情绪,遂预谋采取从高层建筑物上多次投掷砖头等物品的方式,以戕害地面上不特定人员的生命“;经法医精神鉴定,周男涉案时无精神病,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公诉意见认为,周男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周男到案后、庭审过程中均没有表现出歉意和悔意。
被害者家属称,从案发到判决,周男和他的父母有对我们说过一句道歉的话。开庭时,周男面带笑容进入法庭……在听到死刑判决后,周男的表情没有明显变化,表示不上诉后,周男的妈妈在一旁失声痛哭……
文章内容不代表魁北客传媒观点及立场。新闻来源:中国新闻周刊、红星新闻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