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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母亲偷带女儿回国,在边境被控国际绑架,或判8年及罚款25万!

9月27日晚8点半,一辆挂着纽约州车牌的丰田轿车来到纽约尼亚加拉瀑布彩虹桥出入境口岸,车内有两名乘客:55岁的Mei Tian(音译:田美)和她12岁的女儿。

一番问话后,55岁的田某当场被捕并被控两项罪名,包括“国际父母绑架罪”(parental kidnapping)及“向CBP官员作虚假陈述罪”。这些指控最高可判处8年监禁及罚款$25万美元。

负责此案的纽约西区联邦助理检察官曼果(Aaron J. Mango)表示,当晚,田某和女儿乘坐Uber试图入境加拿大,在通关时,田某拿出了一封手写信,声称其丈夫允许她携带女儿出国(美国)……加拿大官员认为,该签名可能是伪造的。

在被加拿大官员拒绝入境后,该母女两人及Uber司机开车返回美国口岸。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的官员问他们“为何前往加拿大”,田某表示,她们只是去游玩……但女儿插话说,她们刚刚被拒绝进入加拿大。

此时,田某拍了一下女儿的左腿,暗示她不要多说话,此举引起官员警觉,于是便将两人连同司机带至另一处进行二次检查。

田某携带了多件行李(三大一小行李箱),CBP官员认为,这并非“普通游玩”所需,更像是“长期旅行”或“搬迁”。

CBP官员在田某的行李中发现了多份旅行文件,包括她本人的美国护照和中国护照,女儿的旅行证件及橙县的出生证明。

Uber司机陈先生告诉CBP官员,他在曼哈顿34街接到田某和她的女儿,他受雇驾车送她们前往加拿大尼亚加拉瀑布附近的一家酒店(实为“民宿”)……完成这趟行程后,他会获得$950-1,000美元的报酬,支付途径是他接单的中国应用程式。

司机陈先生说,途中,他曾与田某聊到她此行的目的,田某表示要去见一位25年未见的朋友,并计划在加拿大订购机票,与女儿飞往中国。

另一方面,CBP官员发出的多项问询陆续得到回复——田某和她女儿与多条警报记录有关。

其中一份由国土安全部国家目标中心(NTC)撰写的记录指出,根据法院命令,田某的未成年子女被禁止离开美国。联系NTC后,CBP官员得知田某自今年8月以来一直带着女儿“四处潜逃”……

一份加州橙县高等法院临时紧急令明确规定“该名女儿的父母双方,在未经法院批准的情况下,均不得将该名女儿带离橙县及周边地区”。

加州河滨县地区检察官办公室发来的消息则显示,他们正在调查田某涉嫌绑架女儿的案件。该名女儿的唯一监护人是她的父亲。

该办公室说,8月初,田某行使探视权,带女儿外出,原定于8月11日将女儿归还给父亲,但其并未归还。8月13日,父亲向法院申请紧急临时命令,河滨县地方检察官对田某住所执行搜索令,发现她已取消了租约,并卖掉了车子——人去楼空。

目前,来自加州尔湾的田某被控两项罪名,包括“国际父母绑架罪”(parental kidnapping)及“向CBP官员作虚假陈述罪”。这些指控最高可判处8年监禁及罚款$25万美元。

听证会原定于10月3日举行,但因律师提出需要有翻译参与,听证会延期至本周进行。

本案所涉及的“父母一方带子女离境”的问题,引发移民群体广泛关注。

据悉,在美国和加拿大,18岁以下的孩子若要出国,需要其父母共同签署一份确认文件(即“同意书”)。注,在为未成年人办理护照时,“同意书”同样适用。

无论父母是否离婚,“瞒着另一方带孩子出国”被视为“妨碍了另一方的监护权”——这在美国属于联邦重罪。

2014年,一位华人母亲试图带孩子回国,被前夫报警,联邦调查局接获通知后,要求已飞出美国领空的飞机立即返航……飞机降落后,FBI探员登机逮捕了这位母亲,并以“国际父母绑架罪”对其提出指控。

但须提及的是,在“非法出境”发生之前,若父母担心另一方会带走孩子,可以提前向警方备案,边境口岸就会在系统中做出标记,启动相关监控程序。

有网友表示,她曾经带着一名16岁的孩子独自出境,但加拿大官员并没有向其索要“同意书”。

有网友回答,从法律层面看,“同意书”是硬性规定,但执行层面确实可能存在一些疏漏——就像“极为严格的毒品监管,再严格它也总有漏网之鱼”……相比被控严重罪名的可怕后果,随身携带一份“同意书”才是最为踏实的正确选择。

加拿大政府官网相关规定:

https://travel.gc.ca/travelling/children/consent-letter

加拿大“儿童跨境旅行同意书”样本:

https://travel.gc.ca/docs/child/consent-letter_lettre-consentement-eng.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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