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与租客是一对永远的矛盾体,但凡牵涉到切身利益,双方便再难融洽相处。靠法律?别扯了!相关法律正推波助澜,让无数纠纷升级,矛盾更加突出。
如何合法驱赶租客?这一直是个连法律都说不清道不明的灰色问题。
近日,一位华人网友在社媒发帖,抱怨她的华人房东违反安省规定超量加租,被拒后又以自住为由发通知让她搬家……该案目前已在LTB开庭,暂时还没有结果。
以下内容整理自小红书网友@小红薯_2453的相关贴文以及网友的留言和评论:
突然加租45%
该网友发帖称:房租暴涨,房东按捺不住加租45%,拒绝。
2018年11月15日之前租的房子,一直按时交租……2021、2022年房东涨租,涨幅均超过安省涨租标准,但超得不多……体谅,都不容易,于是就同意了,继续按时付款。2023年直接加租45%,每月增加1200刀,太过分了,拒绝。
随后,房东发来N12通知,说要自住,让我搬家,果断告他!
我在写给LTB的信中说:作为守法公民,房租我会继续按时交,这是租客的义务。但我相信房东的N12通知是恶意发出,原因如下:
1.房东要求大幅增加租金,涨幅超过了安省的相关规定。
2.被我拒绝后,房东发出威胁性的N12通知,说要自住……然而根据我收集到的证据(包括微信图片和电子邮件),房东的真正意图并非如此,而是想以更高价格重新出租。房东的做法是对N12通知的滥用。
3.基于以上因素,我不应该被赶出家门。
网友热议
此事引发网友热议,大家纷纷在其帖下留言。但须提及的是,网友们的说法角度各异——有介绍经验的,有力挺作者的,也有力挺房东的:
网友:“之前不合法的涨租你同意了,房东就觉得你是软柿子,所以才蹬鼻子上脸。对这种人就得凡事严格按合同、按法律条款来,好说话不应该成为被欺负的理由。”
网友:“我是上过庭的租客,房东们有个List(租客黑名单),你这样闹,以后谁还敢租房子给你?”作者回复:“我不担心这个,之前俩年都超额涨租6%我都接受了,今年45%我不妥协,我同情她并不代表我好欺负。我又不欠她钱。”
网友:“加租后又发N12的,怕是上庭不好办。”作者回复:“开庭的时候,房东的律师说,她是单亲妈妈,生活压力大,所以想收回房屋让母亲住,我都想笑,这房东住着3500尺的房子,没法给她妈一个房间?”
网友:“我去年以租客的身份上过LTB打过N12,大概等了八个月才上庭,以我当时的调查和感觉来说,现在法官对N12 in bad faith的情况会调查的非常仔细。”
“当时还有其他案件开庭,我去旁听,一个房东为了收回一楼的房间给自己的母亲住,以便其照顾孙女,被要求详细描述房间布局,以及为什么一定要一楼的房间,而不能是二楼已经空出来的房间。”
网友:“这是人家的房子,租房子住跟房东闹翻了你住得安心吗?”
另一网友反驳说:“是谁的房子也不能违法吧?合着违法的还没不安心,反而权利受到侵害的受害者维权维得不安心了?
网友:“人家自己的房子收回去自住也不违法啊,不过加拿大租房法律本来就畸形……”
另一网友补充说:“说得好!加拿大的这个法有时候未必有理……这种所谓保护弱势群体的法最终就是把有点儿小产的以及所谓的中产全都变成路上要饭的,真正上层的有钱人一点都碰不到。
网友:“房东加45%的确过分,不过,你现在的租金是不是比市场价低很多?”作者回复:“是不高,适当涨些我也能接受,问题是涨完价格比周边还贵$200多,车库门都是手动的,拿我当傻子吗?之前两年都是超额涨的,但也就超个6%,你好我好大家好,就同意了。”
网友:“加租45%有点多,我的房东小心翼翼地想加10%,被我拒了,感觉这年头房东也不容易。”作者回复:“是不容易,之前4.4%、8.1%我都接受了,这次45%……劲儿太大。”
网友:“说到底,还是人家给你租得太便宜,都涨了45%了才比周围贵两百?就是说你之前一直在占人家的便宜……你不接受这个价格,让你走你还不肯,还想继续占便宜,是这个意思吧?”
网友:“房东不按法律涨租金和租客现在房租是多少,这俩有什么关系?”
网友:“当初出租的时候也是市场价格啊,现在市价涨了,房东想按新的价格放租……说归到底,各展其能吧——房东有本事就赶人,那房客就想方设法留下来,谁也别道德绑架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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