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加拿大政府澄清,申请“临时居民身份”入境加拿大的人员无需提供由原籍国警方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民事务部(IRCC)部长马克·米勒(Marc Miller)周一在回答印度裔加拿大议员Arpan Khanna提问时表示,“我从未说过临时居民需要提交此类证明。”
“临时居民”是指“持学习、工作、旅行等签证或相关许可入境加拿大的人”。
米勒解释说,“加拿大政府会利用生物识别技术手段,通过移民部合作伙伴及警方的指纹数据库,核实申请人在加拿大的犯罪记录……我们通常不会要求临时居民申请人出示原籍国的警方证明。”
米勒直言,“检查外国证明的有效性极低,你可以想象那些证书有多么地不可靠……”
米勒补充道:“如果审查官员决定对申请人进行更高级别的安全检查,申请人才可能需要提供更多的身份证件。”
然而,部长的话引发了更大规模的讨论——如果申请人“在加拿大清清白白”,但其“在外国罪行累累”,加拿大政府也会批准其入境?这岂不是给本国增加了很大风险?
一个现实的例子刚刚发生。
去年6月18日,印度裔加拿大人、与印度政府长期不对付的锡克教领袖哈迪普·辛格·尼贾尔(Hardeep Singh Nijjar ↓)在加拿大BC省被杀。今年4月底,警方逮捕了涉嫌参与谋杀的四名印度人。
现已证实,四名嫌犯中,Karan Brar和Karamdeep Singh以“国际留学生身份”抵达加拿大,Amandeep Singh据说也曾在加拿大学习。
本月初,印度外交部长S Jaishankar表示,“一些与印度有组织犯罪有关系的人总是能申请到加拿大临时居民身份……而我们一直在对加拿大说,看,这些人都是印度的通缉犯……你们为何要给通缉犯发签证呢?”
5月6日,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民事务部长发表声明驳斥印度外交部长Jaishankar:“印度外交部长有权表达自己的看法,我会让他说出来……但他说得不准确。”
“我们没有懈怠”,米勒表示,“加拿大政府筛选学生签证申请人的流程非常复杂,在接收临时居民的安全检查方面十分严格……如果他们有犯罪记录,他们就不能入境。”
好矛盾啊!米勒到底在说啥?
“如果他们有犯罪记录,他们就不能入境”——这个“犯罪记录”到底是哪国的?是加拿大的,还是原籍国的?
按照米勒在月初的说法,这个“犯罪记录”就是“原籍国的”……加拿大政府去查了,该四名嫌犯在入境时没有问题。
但按照米勒本周一的说法,“加拿大政府只会核实申请人在加拿大的犯罪记录”……这查无可查啊,人家还没入境,哪儿有什么记录?
然而,从另一个角度看,印度“想甩锅”……
尼贾尔被杀后,加拿大指控印度政府“派杀手搞暗杀”……印度坚决否认。
加拿大抓住四名嫌犯后,印度立时便称,“这四个人原本就是坏蛋,是我们的通缉犯,是你加拿大工作不严谨,纯属自讨苦吃……”
这锅甩得……不得不说……甩到了加拿大的致命处——什么“犯罪记录”,得看加拿大需要,说你行你就行,说你不行你行也不行……
往开了讲,其实哪国都一样,比如谷爱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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