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政策影响,海外华人换汇实属无奈之举,而与此同时,换汇风险堪称“巨大”,关键是,当地法律……根本管不了。
近日,BC省列治文一桩案件曝光,一位华人朋友吃了大亏,连法官都长叹,虽然他赢了官司,但若想追回钱款……希望相当渺茫。
法庭文件显示,A某是一名地产经纪,他的太太在本地华人社群里买燕窝时认识了C某。
某日,A某想用国内的人民币换成这里的$10万加元,于是就让太太去问C某,C某很快就答应了。
A某按照C某的指示,将¥50万左右的人民币汇款到国内的指定账户。这边,C某给了A某$10万加元,其中一部分是加元现金,另一部分则采用支票形式。整个过程非常顺利。
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不久后,A某帮客户B某买房,B某表示自己手头的加元不够。于是A某就把B某介绍给C某。B某按照C某指示,在国内指定账户存入¥237万多元的人民币……
刚汇完,出事了。
按照双方约定,该笔人民币所对应的$44.5万加元应该“在付款后分三次付清”,然而,B某没有拿到1分钱。
B某急了,无奈之下,A某只得自掏腰包,把B某的钱给补上……然后亲自去找C某讨债。但C某表示,自己和A某一样,都是中间人,这笔钱并不在她手上,要找的话,得去找换汇公司的D某。
据C某介绍,D某也是购买燕窝的客户之一,在了解D某也从事换汇业务后,她便跟D某有了生意上的往来……简单说,C某开始给D某打工。
A某找到D某后,D某表示,“不是我们不想给你钱,这笔钱因不明原因被困在香港了”……这个“不明原因”,说白了,就是被国家给打击了……
因此,钱没了到底怪谁?谁该背锅?真不好说……
不过,D某最终还是与A某达成还款共识。D某同意以后每月给A某$1万加元,直至那$44.5万加元还清为止。然而,A某最终只收到了$1.4万加元,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A某一怒之下将C某、D某及其另外一位合伙人一起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赔偿所欠余款$43.1及相关法律费用。
与此同时,A某还找到了两名证人,他们都曾与C某有过交易——第一名证人想换$10万加元,但最终没有成功;第二名证人想换$100万加元,最终只收到了$10万……像A某一样,他们二人也都被告知“他们的资金被困在香港了”……
开庭当天,只有C某到场,她否认自己应负连带责任——对于C某的责任,法官哈德威克认为,C某只是D某的代理人,A某没有理由对她提起诉讼。
由于D某及其合伙人未出庭也未作出回应,哈德威克法官于2021年底宣判:D某需赔偿A某$43.1万加元及相关诉讼费用。
法官承认,A某在此事中遭受了重大损失,然而,其收回资金的希望“非常渺茫”。
换句话说,胜诉归胜诉,然而,这只是“漫漫讨债路”的一个起点而已……
有网友表示,这种换汇方式肯定有风险……在做之前,难道双方没提及“风险自担”的事情吗?合同里没写吗?找黄牛换汇……那肯定得“风险自担”呐!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