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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男子刚入境就被捕,重判12年!刑满遣返!

据美国司法部门3月27日发布的一则新闻稿,美检察官Alamdar S. Hamdani宣布,46岁的中国公民Tong Sun(音译,孙桐)因“运输儿童色情制品”而被重判。同时,由于孙桐并非美国公民,他将在服刑后被驱逐遣返。

法庭文件显示,美国地区法官Drew B. Tipton判处孙桐在联邦监狱服刑144个月(12年)。刑满后接受5年的“狱后监督”(supervised release),期间必须遵守众多要求,包括“限制接触儿童和互联网”等。

此外,孙桐还需要支付$35,000美元“特别费用”(Special Assessment),并被列入“性犯罪者名录”。

刚一入境就被捕

据多家英文媒体综合报道,孙桐来自中国江苏,其在美国没有合法身份。2023年5月8日,孙桐试图在美国德州罗马(Roma)口岸非法入境。

在检查过程中,美国边检官员在孙桐的手机里发现了好几段涉及儿童色情内容的视频。孙桐被当场拘留。

根据指控,孙桐手机里有一段长达3分钟05秒的儿童色情视频,涉及的女童看起来还不满五岁。另一段时长1分19秒的视频,涉及的女孩不满13岁。

孙桐承认:这个手机是他的,已经用了七八年,他知道里面存有儿童色情录像,也知道持有儿童色情视频是违法的……在从墨西哥进入美国之前,他原本打算删掉这些视频,但是后来忘记了……

美国国土安全局(HSI)和美国边境巡逻队启动联合调查。调查后,美国国土安全局指控孙桐犯有“运输儿童色情制品”罪。

随后,负责“儿童安全项目”(PSC)的美国助理检察官Cahal P. McColgan对此案提起诉讼。PSC项目是美国司法部门于2006年5月发起的一项全国性举措,旨在打击日益流行的儿童虐待行为。

2023年12月20日,孙桐认罪。

重罪

在美国和加拿大,“儿童色情”碰不得,只要被查出,绝对是重罪!

加拿大法律规定,凡制作、传播、售卖、持有、浏览涉及未成年人的色情图片、视频、文章、录音等信息的相关人员,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被判处6个月至14年的监禁(除非相关资料纯粹用于与司法、科学、医疗、教育、艺术有关的合法目的)。

中国驻加拿大使馆特别提醒旅加中国公民,出境前详细了解加法律法规,文明守法,切勿在手机、电脑、Ipad、光盘、移动硬盘等存储介质下载、存储未成年人色情信息;如收到他人发送的上述信息,请随时删除,以免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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