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加坡一名来自中国的女子因“逾期居留7年”被移送法办。
女子辩称“因为孩子小,需要陪伴照顾,所以才不得不逾期居留”……但法官发现,她的儿子目前已25岁,7年前已年满18岁……故认为其理由不充分,裁决她须服刑6个月、并缴纳折抵鞭刑的罚款。
妇女虽当庭认错,但坚称“值得”。听闻宣判后,急得大哭……
因触犯《移民法》,48岁中国籍女子康立红(音译)于本月1日遭当局逮捕,8日通过视频出庭受审。
法庭文件显示,康立红2015年3月入境新加坡,居留签证有效期限到2016年4月止。她曾申请延期到当年的6月。在居留签证过期后,她滞留新加坡,迄今已有7年多。
康立红解释说,逾期居留全是为了儿子,“当时他还在读中学,如果我回国,我怕他在新加坡没人照顾”。
她辩称,“那时候,孩子年纪‘非常小’,所以我希望能留在新加坡与他一起生活……后来她儿子念完书,开始工作,结果又碰到新冠疫情,所以我一直没办法回到中国去”……
法官问:“你儿子现在多大?”康女答:“25岁。”法官指出:“他现在25岁,怎么7年前还在读高中?”康女称,“他中学读了5年。”
康女称,她原本有投案自首的打算,但她不希望自己逾期居留的纪录影响到儿子。
康女还表示,新冠疫情期间,返回中国的飞机票很贵,她怕回到中国出现状况、惹上麻烦,所以就决定留在新加坡。
检察官指出,康女签证到期时,儿子已满18岁……这个年纪,绝非其母所说的“非常小”……那不是一个“绝对要妈妈留在身边照顾”的年龄。
康女辩称,她要留在新加坡、帮儿子付学费,“如果我不留下来,他付不出学费,教育可能就中断了……”
康女说,她很以儿子为荣,孩子的父亲没有办法细心照顾儿子的生活,身为母亲,她“别无选择”。
康女说:“我承认犯错,但我觉得值得。”
法官认为康女的理由不充分,也没有什么值得法外开恩的特殊因素,决定判刑最高6个月,并以2千新加坡币罚款取代其应受之鞭刑。
康女听闻要坐牢,哭着表示要马上给儿子打电话,还问法官能否可以缩短刑期……
新加坡移民法规定,逾期居留超过90天,最高可判处6个月徒刑、另加至少3鞭的鞭刑,女性被允许“以罚款取代鞭刑”,最高罚款6千新币。
新加坡移民法同时规定,若为初犯,且有适当理由,且可确保尽快回国,应不致遭到监禁与鞭刑处罚。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