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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特利尔男子获赔$50万,只因在谷歌搜到这条信息!

 

蒙特利尔一男子在谷歌(Google)搜索自己的名字后发现,有个帖子说他是恋童癖者……他要求谷歌删除链接,可谷歌删完之后又悄悄恢复……法庭近日宣判,谷歌赔偿这名男子$50万加元。
据CTV报道,加拿大魁北克高等法院法官勒令谷歌向一名蒙特利尔男子支付 $500,000加元。主要理由是“这家科技公司擅自恢复了一个污蔑该男子是恋童癖的帖子链接”。
受出版禁令的保护,男子姓名身份等信息均未予公开。
法庭文件显示,2011年,该男子在谷歌搜索引擎上搜索自己名字时,发现了一篇针对他的诽谤帖文。该帖链接指向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的消费者报告网站,帖子称他有恋童癖。
该男子立即致信谷歌公司,要求删除该诽谤贴文的链接。谷歌回复他对此无能为力”,之后便没再采取任何行动
在男子不断投诉后,谷歌公告诉他,“可以在加大版本的谷歌搜索引擎中删掉该链接,但不能在美国版本中删除”

可是,谷歌在加拿大版本的搜索引擎中删掉该帖链接后不久,不知什么原因,谷歌又将其恢复。于是男子将谷歌告法庭。
法庭文件显示,该男子自称是一名“杰出的商人”,该诽谤帖严重损害了他的职业生涯和人际关系。
谷歌公司则辩称:自己并非该帖的“发布者”,而只是纯粹的信息中介平台。
法官Azimuddin Hussain指出:谷歌公司不仅仅是信息的传递者,还是信息的管理者。
法官引用谷歌网页上刊登的一些声明显示,“谷歌在搜索中扮演着积极的角色,其完全有能力对搜索结果的出现进行控制……”
以及“虽然谷歌不需要监控其搜索引擎中的内容,但当其被告知有涉及违法的内容时,该公司必须采取行动”。
法官Hussain因此指出,“如果谷歌不删除诽谤链接,就负有赔偿责任。”
摆脱责任,谷歌公司又辩称,“其总部在美国加州,不适用‘魁北克诽谤法’……根据美国法律,谷歌没有义务删除该链接。”
对于这一点,法官Hussain强调,“虽然根据《美加墨贸易协定》,谷歌公司在加拿大的运营受到《美国通信规范法案》的保护,但在谈判此贸易协定时,加拿大并没有同意《美国通讯规范法案》中的任何条款。”
加拿大联邦否决省级立法。因此,魁北克诽谤法适用于本案。
目前,还不清楚谷歌公司是否会对这一判决上诉。
本案凸显了“个人在说服谷歌公司删除非法内容所面临的困难”。
一篇诽谤贴,告了12年才有最终结果……名誉被毁12年,最后得到$50万赔偿——其实算来,也没那么多。哎。
此外,小编也提醒大家,没事儿也上谷歌搜搜自己的名字——看看有没有谁诽谤了自己。若有的话,赶紧去告谷歌,趁本案还热乎赶紧打铁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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