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加拿大BC省民事仲裁庭(CRT)对发生在2021年11月高贵林港(Port Coquitlam)的一桩“邻居纠纷案”作出裁决。
法庭文件显示,当月某日,某户后院的围栏被一只熊撞毁……两位邻居都是华人,两人为“熊到底是谁招来的”这个问题争执不下,闹上法庭。
先说一句,本案特别乱,乱到小编都下不去笔……想了半天,还是采用“层层剥茧”的办法,希望大家能够看得明白……
· 谁该对损坏的围栏负责?(看到后面就会知道,这两个问题真的不是一个问题……)
· 关于新建围栏(不是指那段被熊撞损的围栏,而是一段新的围栏……)
法庭上,X先生表示,“M女士忘了给后院的垃圾桶上锁”招来了熊……而“没有给垃圾桶上锁”违反了市政规定。
M女士承认事发时她家的垃圾桶没有上锁,但她说这并不是把熊招来的真正原因。
M女士表示,过去10年间,一直有熊在她家后院附近游荡,但它们从来没有破坏过她家的围栏。
M女士认为,熊是被X先生种植在后院的蓝莓吸引来的,而X先生家的狗惊吓了熊,导致熊摔倒,才撞坏围栏。
X先生抗辩道,在2021年11月发生此事之前,他家院子里的蓝莓及其他水果“早就没有了”(已过季,不再结果)……
X先生承认,自家的狗当时确实叫了……他儿子循着狗叫声才发现后院有熊。他儿子还专门跑到隔壁去提醒M女士的房客。
法官表示:
· 此事件没有直接目击者(M女士不住在此处,其房客是被X先生的儿子告知,X先生没在现场,X先生的儿子是听到狗叫后才有所发现,事发时现场没有其他人)。
· 根据双方提交的损坏围栏照片,法官无法判断出“熊先进入的是哪家的院子”,以及“熊是如何破坏围栏的”。
· 法官在高贵林港法规中没有找到“禁止在后院种蓝莓”的规定,而且法官认为“蓝莓也不会在11月份结果”。反而,M女士违反了当地“固体废物处理章程”(即户外垃圾箱应被上锁)。
因此法官认定,“M女士家没上锁的垃圾桶”将熊引到院子里来的可能性更大。
本案发展到这里……你以为就结束了吗?其实并没有,最有意思的看点出现了——法官发现,这段被熊损坏的围栏并不在x先生的土地上……
在提交的材料中,X先生从未声称该段围栏是在他的土地财产之上,而M女士则在相关材料中表明“我有权决定对我的围栏采取的行动”。X先生对M女士的这一说法没有提出异议。
或许可以这样讲:“X先生要求M女士支付$1050加元以修复被熊撞毁的围栏”的索赔申请……毫无根据。
法官裁定,X先生不用对该段被熊撞毁的围栏承担修理费用。
此外,法官表示,事件发生后,M女士的租户采取过多次行动来修复破损的围栏,比如拆换木板,并换上橙色铁丝网——也就是说,租户已经对损坏的围栏进行了修复。
可为什么X先生会提出如此毫无道理的索赔要求呢?别着急,小编马上就给你解释……
此外,X先生还表示,M女士家的房客经常擅闯(trespassing)他家的地盘……所以,他要求M女士另付$525加元建造一段新围栏,以防止此事再度发生。
对于X先生提出的这一额外要求,M女士说,她不会为自家房客非法闯入X先生家后院的事情负责。
对此,法官认为,没有证据表明M女士指示或允许自己的租客非法闯入X先生的区域,所以,M女士无需为此负责。
在解释“为什么X先生会提出如此毫无道理的索赔要求”之前,请先听法官的一句话——有证据表明,X先生要依靠M女士家的围栏将自家的狗关在后院。
也就是说,两家中间的围栏原本就少一截——M女士的租客正是通过此处进入X先生家的区域。而M女士家后院后面的围栏又被熊撞毁了……X先生家的狗自然就可以穿过以上两处……跑到外面去。
这或许才是X先生提出维修和新建以上两段围栏的真实意图。
最终,法官裁定X先生申诉不成功,无权获得CRT费用或与争议相关的费用报销。而作为胜诉方,M女士有权获得与争议相关的合理费用报销。
M女士提出向X先生索赔$1200加元,作为她和丈夫往返旧金山和温哥华的机票、酒店、地面交通费用的补偿。
法官认为,CRT是一个在线法庭,完全可以以远程线上方式进行,而M女士没有充分理由能够解释其必须采取线下出庭方式。因此,法官驳回了M女士的索赔要求。
此外,双方都没有证据表明自己还受到了更多经济损失。因此,双方都不用向对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小编长叹,两个邻居折腾半天……这X先生,真可谓“机关算尽”……
· 魁 北 客 摄 影 工 作 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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