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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夫妇买豪宅,毁约之后还耍横,最后被判赔$100多万

 

BC省一对华人夫妇在2016年出手同时签下455万和315万两份豪宅购买合约,但是在与朋友们聊天后有人指出价出高了……

于是夫妇二人对455万豪宅交易毁约,拒绝听从房产经纪“毁约可能带来严重后果”的提醒,结果被卖家告上法庭。夫妇俩随即将地产经纪告上法庭。

BC最高法院最近判决夫妇俩需赔偿卖家97万元赔偿金,同时判决地产经纪无过错,夫妇俩还需要支付卖家和地产经纪的法律费用,总损失超过一百万元。

 据CBC报道,卑诗最高法院在12月16日的一份裁决中指,房地产投资人曹娜(Na Cao,译音)因为朋友认为她出价过高而放弃了一笔房产交易,为此需要付毁约责任。

2016年11月13日,曹娜与丈夫李先生在华人地产经纪刘某的陪同下看了位于Tsawwassen 917 Pacific Drive的房子,该房子可俯瞰乔治亚海峡(Georgia Strait),风景很好,挂牌价489.8万。

法庭文件显示曹娜等人在院子里停了大约20分钟,她非常喜欢后院风景,当即决定下offer,出价428万。

卖家还价468万,曹娜没有接受,并嘱咐地产经纪不要理会卖家的还价。卖家挺不住,自行降价到455万,但要求支付30万定金,曹娜接受了。

但是,在与朋友们聊天后,有朋友指出“这个价出高了”,于是夫妇二人通过地产经纪与卖家联系,希望卖家降价。但是卖家坚持一分也不降。

夫妇询问地产经纪毁约会怎么样?地产经纪通过微信回复:我刚刚问过我的经理,他说如果明天晚上还不付定金,对方有权对我们提起法律诉讼。他说你最好先问问律师。

夫妇与地产经纪通电话并指示他尝试与卖家协商一个更好的价格。刘某联系卖家后卖家不愿就价格进一步谈判。

刘某通过微信回复:对方只是回了一句,说一分钱也不能少。如果我们明天还不付定金,他们就会让他们的律师发律师函。我无能为力。

夫妇回复说:算了算了,如果他要以这种方式处理,由他去。让他把律师函发过来吧。我们决定不买了。

法官Matthew Kirchner在判决书中指,曹娜和她的丈夫无视房地产经纪和业主的警告,因违约陷入法律困境。判决指曹李二人无权毁约,并指夫妇俩已经在大温地区购买了多处房产。

庭上,曹娜称她在房产边界问题上被误导了,她认为“院子草坪后面的一片灌木丛属于该物业,而事实上它属于Tsawwassen First Nation”。

这一论点未获法官采纳。

曹娜还声称她误解了订金的运作方式,认为如果她不支付订金,合同就会失效。

法官指出,她和李都是经验丰富的商人,他们之前在温哥华购买过两处房产,也是使用类似合同。

卖家在17个月后以318万出售该物业。

为此,判决夫妇俩需赔偿差价97万(不包括30万已付定金),同时支付卖家、地产经纪的法律费用。

法官驳回了卖家关于其他损失的索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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