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长宁区的朱女士通过某平台求购一批价值270元左右的民生物资,外卖骑手赵某接单后,按照朱女士的订单前往超市购齐商品,并向朱女士索要了330元的跑腿费。
待赵某将物资送到朱女士居住小区门口时,却拒绝向对方出示购物凭证,并临时坐地起价称所购物品为570元。换句话说,朱女士需要支付共计900元的费用才能拿到赵某代购的价值270元的物品。
朱女士认可跑腿费,但认为“应该按照商品实际价格支付货款”。双方经长时间沟通无果,一旁的志愿者为朱女士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属地派出所民警到场后要求赵某将订单取消,同时依法将赵某传唤至属地派出所。
到所后,长宁警方对赵某过往订单开展细致调查工作,在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的指导下,进一步查明“外卖骑手赵某自4月以来,通过平台接单、小区蹲点、朋友介绍等方式为客户代买、配送蔬菜、水果等商品。
在此过程中,赵某不仅私下联系客户提高跑腿费,还在将代购物资送抵目的地后现场恶意加价,非法牟利合计2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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