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作者

分类

老人在华人新房门前人行道摔成瘫痪,结局出人意料

 

​一下雪,老移民就会说:“千万记得要扫雪哦,万一有人在你家门前滑倒受伤,你就会赔得倾家荡产……”


温哥华本那比华人房主老张讲述了他的亲身经历:想当年他刚买的新房,还没入住他就跑去扫雪……不料还是出了事。一个老人在他家门前人行道上摔倒受伤——他雪是扫了,但路面有黑冰,特别滑……不久后,他就成了被告。


但令人惊喜的,BC省最高法院近日判他“无责,胜诉”,引发广大业主强烈反响。



事 发 经 过


房子是2017年9月买的,老张原计划在圣诞节前搬家。


老人滑倒的大致地点(谷歌街景)


12月19日,天降大雪。虽然还没搬进去,但老张知道“扫雪是自己的责任”。于是,12月21日,他和妻子中午到达新房,把门前的雪铲好后,他们还在门前人行道的冰面上撒了几把盐。


过了一会,当地居民、76岁的西人德先生和他的妻子行经此处,一脚踩到黑冰上,仰面滑倒。急救车随后到场,将老先生送到医院……由于头部、背部着地,脊椎手术作用不大,德先生最终瘫痪。


德先生把老张两口子告上高等法院,并称“作为房屋业主,老张夫妇违反了本那比的市政章程/条例(bylaw),没有维护好人行道的安全,导致其滑倒、生命质量严重下降。”


老张只能请律师了。按照大温的行情,最便宜的律师时薪也要$300加元……但如果不这样做,德先生索赔的医疗费、护理费和生活质量下降的补偿费,恐怕比老张的新房还要贵。


除不掉冰你立个牌子也行啊!


除了告老张,德先生也告了本那比市政府。但不知为何,等市政府派员应诉,德先生却主动撤诉……他把人身伤害的全部责任,全部指向老张两口子。


图源网络 仅作示意



法庭上,德先生的律师拿出两个市政条例。


一是“占有者责任法(Occupiers Liability Act)”,业主应该对自己财产范围内的人身伤害承担责任——不需要你有过错,单凭你是财产的主人就得负责。


律师说:“根据市政条例,业主有义务在每天早上10点之前(包括节假日)清除门前人行道上的雪和冰。”(Bylaw 31. Any accumulation of snow or ice upon any sidewalk:…shall be removed by the owner or occupier of such property not later than ten o-clock in the morning every day, including holidays.)


接着,一个事故重建专家出来作证说:“路面有黑冰,黑冰难以察觉。积雪已被清除,失去任何摩擦力的黑冰更容易造成滑倒。如果维护者撒更多的盐,路面就不会结冰,就不会变得危险、湿滑。”


此话令在法庭旁听的其他业主欲哭无泪:“合着业主就不该把雪铲得太干净?应该留着点雪为行人保障摩擦力?”


老张也辩解称:“我除了雪,但冰除不掉,我太太也撒了盐,都没用,我们还能怎么办?”


德先生的律师表示:“除不掉冰不是理由,业主该有新的注意义务——想办法除冰。总之,自家门口不能有一条危险、湿滑的人行道。”


该律师说,“涉事人行道在老张家门前,除雪、除冰的责任就是老张的。如果除不掉,老张两口子就该在路边立个牌子,提醒行人走路小心。老张的过失(没除冰,也没警示)导致德先生摔倒瘫痪,所以应该赔。”




为啥不告市政府?


法官还算清醒,直接把逻辑挑明:“你说业主要对财产范围内发生的人身伤害负责,可那人行道是本拿比市政府的,不是老张的呀?”


德先生的律师又拿出一个市政条例说:“人行道是本拿比政府的,但政府规定——除冰、除雪的责任在房子业主,冰雪没除导致的摔倒应该由业主赔偿。”


法官帮老张反击道:“就算市政规定除雪、除冰是业主的责任,但人行道的真正业主是市政府才对。另外,不能用一条一条市政规定将所有民事赔偿责任分配给每位业主。再者,本拿比市政的条例管不了法院……我要翻翻案例,看看以前这种事是怎么判的……”


法官的话让人精神一振:“以前总说‘门口人行道摔了人就该由业主赔’,难道现在有彻底翻案的可能?”




历史案例对老张有利


法官最终在本省资料库中翻出来一个2000年发生的案例:


2000年某个冬夜,乔治王子城一名女子在一户人家门前的人行道上滑倒。这家人别说撒盐除冰了,连雪也没除一下。女子打电话向市政府投诉,市政府雇员说:“去找业主,人行道的维护是该路段房屋业主的责任。”几番折腾后,女子决定把当地市政府和该名业主一起告上法庭。



当时的法官直接给出判决:乔治王子岛市政府应该赔偿,因为它是人行道的所有者。它没能保证人行道的安全。业主不该承担责任。市政府的条例不能转移民事赔偿责任。”



有了这个判例,法官理直气壮:“人行道是本拿比市政府的,它不属于老张夫妻。老张夫妻对人行道没有管理责任。人行道上的黑冰普通人难以察觉,老张夫妻对黑冰无注意义务。其次,他们不能预见可能发生的损害。所以老张夫妻没责任。”


“你们这样判,以后业主们还要除雪吗?公序良俗哪儿去了?”德先生不服,选择上诉。


上诉法院维持了原判,并拿出了一份一万多字的判决书……浓缩后,就是一句话:市政府想凭章程/条例把民事赔偿责任推卸给业主?没门。


打了3年多的官司,老张两口子和广大房屋业主们都长长松了一口气——除雪、除冰、撒盐、撒沙,确实是一名好市民应该做的事情,但是,此番民事赔偿责任的明确划分,对于广大业主,则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