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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严管大额现金出境最新举措!河北10万人民币即算巨款!

  

北京时间11月5日,全网各大新闻平台都在传播一条信息。那就是“中国央行拟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




根据公开报道,非现金支付快速发展的同时,中国的现金需求有增无减,尤其是大额现金仍然广泛使用,这意味着:


1、大额现金容易被腐败、偷逃税、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利用,蕴含较大风险。


2、中国大额现金管理存在监管覆盖面有限、法律效力不足等薄弱环节,亟待强化。


因此,央行决定加强对中国大额现金使用的管理,并起草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


从被选中的三个省市来看,分别代表了京津冀都市圈、长三角都市圈、珠三角经济圈,堪称中国经济发展最迅猛,现金使用量最大的三个区域。所以试点工作极具针对性。


征求意见截至2019年12月5日,进度不可谓不快。




央行在《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未来的管理目标是:


1、加强大额现金流通使用情况分析和信息共享。
2、规范大额现金使用,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大额现金交易监测网络。
3、优化现金流通环境,节约社会资源。
4、遏制利用大额现金进行违法犯罪,维护经济金融秩序。


《征求意见稿》中的第二款第11条,对“生活在加拿大且在国内有生意、有资产、有客户的原中国公民”影响很大


1、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加强与香港地区人民币清算行的沟通协调,监测境外人民币现金业务情况。


2、监测口岸地区个人账户大额现金收支,结合境内居民、境外非居民大额现金存取信息。


3、加强与海关信息交流,建立个人携现跨境情况定期通报机制,探索对存在风险隐患的现金入境强化信息采集及后续跟踪。


天罗地网布置下去只能有一个结果,那就是大额现金随时暴露在监管部门的显微镜下,通过大额现金行贿受贿、偷逃税款、跨境洗钱等行为的难度将成几何数级增加。


更要命的是,《征求意见稿》对大额现金的定义,央行也制定了明确的标准:


1、河北省个人10万元,对公50万元。
2、浙江省个人30万元,对公50万元。
3、深圳市个人20万元,对公50万元。
 
10万元人民币,折成美元不过1万2,加元不过2万,这些钱对有特殊目的海外人群来说,简直就是一笔少到啥事也办不了的“小钱”。


《征求意见稿》特别强调,既监测单笔超过起点金额的交易,也监测多笔累计超过起点金额的交易。


技术上,则明确要求“须针对拆分、现金隐匿过账等规避监管、伪大额现金交易等情形制定防范措施。


也就是说,化整为零,化零为整,蚂蚁搬家……基本上你能想到的种种逃避监管的行为,都被央行提前作出了针对性布置。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的其他重要的举措还包括:


1、规范大额取现预约业务。


2、建立大额存取现登记制度。重点是关联人民币的冠字号码做到现金流向追溯。


3、建立大额现金业务风险防范制度。重点是对风险较高行业、交易金额特别巨大、交易频率或金额与客户身份及日常交易特征不符等情形,严格对信息真实性、规范性的审核,发现或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涉嫌洗钱等犯罪活动的,应提交可疑交易报告,并进行风险标注,后续跟踪,记录备查。


4、建立大额现金分析报告制度。


5、建立大额现金业务监督检查制度。


6、特定行业企业大额现金交易记录及报告主要是针对房地产领域的反洗钱。


7、特定行业企业大额提现及用现管理


8、个人账户大额用现管理。重点是对一定金额以上的个人账户经营性收支加强真实性审核。对于可能存在风险的现金收支,对个人账户进行风险标注,并持续跟踪监测。


9、个人现金收入报告选择试点地区适宜地市,探索从部分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入手,推动该部分个人主体报告一定金额以上现金收入的交易性质、交易金额等信息。


10、大额现金出入境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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