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CBC NEWS报道,一名中国籍女子对卑诗省的外国买家税提出了一项集体诉讼,近日,这个诉讼有了结果。
卑诗省最高法院于10月24日驳回了李静(Jing Li)的诉讼。
李静起诉的理由是卑诗省针对外国买家征收额外财产转让税的行为违宪,并涉嫌歧视亚裔或中国买家。
然而法官Gregory Bowden表示,不存在歧视的情况,卑诗省的政策旨在解决该省的房屋可负担问题,是合理的。
在一份长达43页的裁决书中,法官Bowden详细解释了他的立场:
“海外买家税的征收是根据公民身份(而非种族或原国籍)进行区分,只要拥有加拿大国籍,或者是保留原国籍但持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还有已经拿到卑诗省省提名身份的人,都无需缴税。”
Bowden说,这个条款很明确地指出,大家都是平等的,没有任何针对亚裔或中国人的意图。
李静是中国公民,2013年移居加拿大,但不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
2016年7月,卑诗省海外买家税生效前一个月,她签了合同准备在大温地区买一套价格50万元的公寓,交易日期是11月。但外国买家税于当年8月2日生效,因此李静必须额外支付8万3850元。
李静的律师表示,海外买家税的征收增加了很多不公平的负担,对非公民具有歧视性。“卑诗省这样做违反了《权利与自由宪章》第15条,该条款防止基于种族、民族、肤色的歧视。”
另外,李静还认为外国买家税间接歧视中国人,因为“中国人是大温地区最大的移民群体,比其他人买了更多的房产,因此这项税收政策对中国人的影响最严重,这就是在针对他们……”
法官Bowden没有听取这两个观点,他认为税收与否取决于买家是否已经获得加拿大移民身份,和原国籍无关。
至于歧视中国人的说法,Bowden也予以否认,他援引城市研究教授Andrew Yan的调查,表明海外买家税在大温地区的亚裔人群中获得了压倒性的支持。
“Yan认为,加拿大公民或华裔永久居民同样面临住房负担能力的问题,而且也会从改善住房负担能力的措施中受益。”
Bowden强调,海外买家税的主要作用是抑制需求,减少没有刚需的外国人购买房地产,使当地住房更负担得起。同时也不拒绝非加拿大公民拥有、出租或租入住房。
这项判决令卑诗省政府松了一口气,如果输掉这场诉讼,意味着省府过去3年多征收的所有外国买家税,都会面临被退款的命运。
卑诗省政府自2016年8月对温哥华房市征收15%的外国买家税;后上台的新民主党政府从2018年2月开始,将这项税率提高到20%,适用范围也扩大到了卑诗省中部地区,包括FraserValley、Capital Regional、Nanaimo和Central Okanagan等地。
CBC NEWS认为,卑诗省高院的这项裁决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因为加拿大采用“判例法”—如果一个人赢了官司,那么该判决就会自动成为法律的一部分。
在9月份联邦大选竞选期间,特鲁多表示当选后会仿效卑诗省对海外买家收税。
目前,大温地区的海外买家税是20%,大多地区的海外买家税是15%,而特鲁多计划从11月开始在全国推行1%的税率。
如今有了卑诗省高院的支持,不仅这项新政板上钉钉,更为以后的税率上涨提供了无限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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