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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法不责众?将门前草坪非法改成停车道的8000居民或被赦免?

 

多伦多Beaches-East York选区的市议员Mary Margaret McMahon一直在请求市府对8000名非法改建停车道的居民做出赦免。



在多伦多,屋主将自家前院草地改铺成停车道,需经市政府批准才算合法。但长期以来,多伦多一直存在大批未经市政府批准,擅自改铺的“非法停车道”,违法者多达8000户。



McMahon认为,多伦多停车地方很少,市政府应该帮助解决这一问题,而非令这一问题变得更糟糕。

 

 

这同样涉及公平问题。因为市民要为合法停车道付钱,而目前8000多户拥有“非法停车位”的居民却不需要因此付钱,这显然不公平。这会让市民之间产生矛盾。

 

目前,拥有合法停车道的屋主每年都要向市政府缴纳270加币的相关费用。同时,市政府会向这些屋主发放一块牌子,将其装在房屋门廊上可证明该车位的合法性。

 



那些没有牌子却拥有车道的屋主显然是“违法”的。但市政府从未接到过具体的投诉,于是,政府不会对他们进行罚款或者下令强拆。

 

而针对是否赦免8000多户非法改建停车道的居民的提议,也遭到了一些市议员的坚决反对。



市议员Mike Layton认为,那些拥有非法车道的屋主应被强制将非法车道改回草地,因为草地比停车道更加重要;允许非法车道的存在就像允许非法加建房屋一样,不应该让人们从违反城市附例中获益。

 

 

支持赦免的市议员Stephen Holyday则表示,这种强制要求市民将非法车道移除的处罚恐怕只会适得其反。

 

反对将前院草地改成车道”的支持者们又提到了一条理由,似乎的确令人担心:非法车道会影响排水,雨水可能会进入地下室。因而对住户的生活造成影响。



而支持赦免的McMahon认则为,这种担心大可不必。非法车道的工程质量并非假冒伪劣,建设车道的工程标准之一便是要使用可以透水的材料铺设车道,而无论此车道是否合法。



但支持赦免的议员们建议,如果市议会批准赦免的话,应制定附加条件:如,禁止改建双车道;被赦免的市民要补付之前没有支付的费用;另付申请费;栽种树木等等。



多伦多市议会正在就“是否赦免这8000多户非法改建停车道的居民”进行讨论。



从某一角度看,这简直就是“法不责众”嘛。蒙特利尔人,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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