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中国央行宣布,将针对“失效居民身份证”和“非居民身份证件”开展信息核查。
具体规定如下:
自2018年4月9日起,在天津市、山西省、福建省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开展“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核查试点工作;
在上海市、福建省、深圳市、珠海市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开展“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信息核查试点工作。
下一步将总结试点经验,不断扩大联网核查业务范围,提升系统运行能力,逐步将试点推广到全国。
出发点是好的
近年来,不少身在海外的华人和留学生回国后发现——自己名下突然多了个银行账户;去银行办理业务时才发现自己的身份证号已被占用;自己名下莫名多了辆车;自己的信息被用来在国内开了家公司,甚至还做了一些非法勾当,可能面临着上百万元的贷款,或者罚款……
身份证丢失或者被盗用在中国绝对是件“要命”的事儿。因此,中国央行才放出此招!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针对近年来不法分子大量使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伪造变造非居民身份证件等,冒名开立银行账户、转移非法资金的问题,在现有联网核查居民身份证信息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核查信息范围,组织开展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以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统称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试点工作。
并非办什么业务都查
此次核查将首先在客户办理单位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变更、撤销时进行,办理其他业务时无需进行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
后续央行将根据试点情况在其他银行业务推广身份信息核查。
存在特殊情况
央行有关负责人指出,一般情况下,个人持旧居民身份证办理银行业务的,银行会拒绝办理业务。
因为当前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中用于转移非法资金的银行账户,大部分是不法分子利用已挂失或者已失效的居民身份证冒名开立的账户。
这些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渠道收购他人居民身份证,然后招募人员,选择与居民身份证照片外形相近的人,到银行网点冒名开立银行账户(卡),并高价转卖给他人。这些账户往往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转账、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给人民群众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
但是,如个人因就医等紧急情况需要持旧居民身份证办理个人银行账户业务,银行经核实确认相关个人确实为居民身份证持有人,且本人到银行网点办理业务,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与联网核查系统信息一致、证件真实且仍在有效期内的,银行可以继续办理业务,但需要个人在一个月内到银行重新出示新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如个人未按期重新出示的,银行将暂停相关账户的非柜面业务。
有异议可申请核实
央行有关负责人指出,个人对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或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告知核查银行,也可以向核查银行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反映。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核查银行将通过联网核查系统将客户异议信息反馈给人民银行总行。人民银行总行定期将客户异议信息反馈至公安部,公安部与地方公安机关进一步核实确认后处理。
此外,个人还可直接向公安部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申请核实,联系电话:010-59832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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